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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对待 放开发展河南力促城镇集体经济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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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23
第2版(经济)
专栏:

平等对待 放开发展
河南力促城镇集体经济发展
本报郑州电 记者李而亮报道:近年来,人们的目光集中在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国有大中型企业焕发活力、个体经济的蓬勃发展上,却逐渐冷落了几十年来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功臣——城镇集体经济。最近,河南省委、省政府作出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的决定,提出的目标是:到“八五”末,以乡镇和城镇集体企业的两翼齐飞,使全省集体工业发展速度高于整个工业发展速度,集体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
河南这几年城镇集体工业发展速度大大低于乡镇企业,究其原因是城镇集体工业的设备老化、技术进步慢、产品落后、效益差,而根子则在于长期以来体制不顺,政策不落实,管得过死,企业的基本权益得不到根本保障。
为让城镇集体经济重振雄风,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了更为宽松的政策,明确规定,凡是城镇集体企业已有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变;乡镇企业的好政策,城镇集体企业都可以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优惠政策经批准也可以用。同时大力改革城镇集体企业沿袭多年的体制,彻底摆脱“二国营”的管理模式,坚决纠正随意改变集体企业所有制性质的错误做法,退赔侵吞集体企业的财产,并按照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从税负、积累、分配、提留等各个方面推出了新的规定,让集体企业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
在此基础上,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上下积极行动起来,按照谁办谁管谁受益的原则,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大力兴办各种形式的城镇集体企业。提倡个人、集体、国有企业共同参股,联办集体企业。小型国有企业可以采取转让或租赁的办法转换成集体企业,也可以采取股份制的方式改造成集体企业,实行国有企业集体经营。而新建的集体企业一般都要办成股份合作制,入股资金分红率在不超过资金利税率的前提下由企业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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