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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药管理局强调医药生产经营不能盲目放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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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15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短讯

国家医药管理局强调
医药生产经营不能盲目放开
本报北京3月14日讯 记者李建兴报道: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齐谋甲最近强调,医药生产经营不能盲目放开。
齐谋甲说,医药不同于一般日用百货、砖瓦沙石,是密切关系着亿万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和医药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集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经营医药品批发。
齐谋甲指出,药品生产经营完全放开,后果将是灾难性的。首先是药品质量无法保证。假劣药品充斥市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健康,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第二是混乱。生产盲目发展,一些药品紧缺断档,一些药品大量积压,价格大起大落,造成市场混乱;第三是给国家财政税收和行业的收益带来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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