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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局局长刘敏学提出工商管理要着眼大市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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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23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工商局局长刘敏学提出
工商管理要着眼大市场
本报北京12月21日讯 国家工商局局长刘敏学今天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说,在市场建设逐步加快的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今后要把管理和监督工作从集贸市场扩展到大市场上来,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为此,他强调,工商管理部门不仅要继续管好农贸市场,更要管理好过去不熟悉的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同时,要逐步改变传统的监督管理方式,更多地借鉴国际通用的管理方式。实行依法独立登记注册;采用通行的市场管理规则;推行商标代理制和广告代理制;开展经济合同民间仲裁等;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
今后,工商局不要干预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业务,要转到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监督管理,通过对市场活动的规范,间接调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不要限于对某个企业、某个行业或某个市场的具体管理。
刘敏学指出,要逐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今后,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资格审查、注册登记,才能进入市场;要把从事经营的医院、报社、杂志社等属于第三产业的事业单位纳入登记注册范围,并逐步改变设立企业层层审批制度为登记机关依法独立登记注册的核准设立制度。要进一步放宽从业人员资格、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除关系国家垄断、国家安全和人民健康的行业外,原则上都应允许个体、私营经济从事生产经营。老少边穷地区在开始发展个体经济时,可以不登记、不收费,“先放开、后规范”。
据了解,到10月底,全国新注册商标3万余件,使有效注册商标达36万件。到9月底,全国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1.3万家,广告经营额达34.9亿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调解、仲裁合同纠纷10万件,解决争议金额20亿元,解决拖欠款130亿元。
(刘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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