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阅读
  • 0回复

国务院提请审议1个公约3个条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23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提请审议1个公约3个条约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李鹏总理今天将一个国际公约和三个双边条约提交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刘华秋和徐敦信分别就这四个公约和条约作了说明。
国务院在关于提请审议决定我国加入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的议案中说,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是经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于1979年12月17日通过的。“公约”于同年12月18日开放签字,并于1983年6月3日生效。截至1992年5月25日,共有67个国家批准加入了“公约”。“公约”是一项专门处理劫持人质问题的重要的反恐怖主义国际公约。反对国际恐怖主义是国际上普遍关注的问题。联合国大会多次通过决议,呼吁各国加入包括“公约”在内的有关反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我国一贯反对国际恐怖主义,主张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各种形式的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和国际间的正常交往。“公约”的宗旨和主要内容与我国的立场是一致的。我国加入“公约”,将在国际上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加强我国在此领域的国际合作,也有利于我国人员的安全在国际上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因此,国务院认为,我国现在加入“公约”是必要的、适宜的。关于“公约”中有关缔约国之间在“公约”的解释和适用方面发生的争端,应交付仲裁及提交国际法院的规定,根据我国以往的实践,拟在加入公约时声明保留。
国务院在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中说,中俄司法协助条约已于1992年6月19日在北京签署。中俄司法协助条约是中俄双方在各自提出的条约草案基础上,经过友好谈判达成的。经审核,中俄司法协助条约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也符合两国的实际情况和国际惯例,有利于加强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国经济、贸易等方面关系的发展。因此,国务院同意中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国务院在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突尼斯共和国领事条约的议案中说,中突领事条约已于1992年3月31日在突尼斯签署。这个条约是中突双方在各自提出的条约草案基础上,经过友好谈判达成协议的。经审核,该条约的内容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也符合中突两国的实际情况。中突两国自1964年建交以来,友好关系逐步发展。近几年来,两国经济关系发展较快,人员往来不断增加。签订中突领事条约,不仅可以使两国今后处理领事事务时有法可依,而且有利于促进两国各方面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国务院同意中突领事条约。
国务院在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立陶宛共和国领事条约的议案中说,中立领事条约已于1992年8月15日在北京签署。中立两国1991年6月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发展正常,我国地方上同立陶宛在经济、科技合作、文化交流等方面的交往逐渐增加,两国人员往来增多。条约是在中立双方提出的条约草案基础上,经过友好谈判达成协议的。经审核,该条约的内容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也符合中立两国的实际情况。签订中立领事条约不仅使两国处理有关领事事务和保护两国国家、法人和公民的权益有法可依,而且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两国在各个领域的交往和合作。因此,国务院同意中立领事条约。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