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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法行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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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23
第4版(要闻)
专栏:短评

要依法行政
山西省监察厅决定,由夏县人民政府追究县技术监督局及所属质检所和有关人员不当行政行为的责任。这说明,行政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时候,要依法办事。如果行使权力不当,也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夏县技术监督局质检所作为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可以对啤酒质量问题行使监测权,但是不能越权行事,自作主张,查封企业产品,致使企业蒙受重大经济和名誉损失。
行政职能部门在履行自己职责的过程中,与企业发生这样那样的矛盾是不奇怪的。妥善处理这些矛盾,一要照章办事,依法行政;二要对矛盾和纠纷区别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对于垣曲县啤酒厂存在的问题,质检部门应该依职权范围行使管理权。但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改进工作,而不是把人家卡死、拖死。产品标签和保质期标注不确切一事,本来是完全可以通过协商妥善解决的,况且厂家也确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但质检所的某些人对这一切仍不予理睬,这就没道理了。
转变政府职能,一方面是要解决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等问题;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则是要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垣曲啤酒厂产品被封存一案给了我们一点启示,就是转变职能,首先要转变观念和意识。在处理各种矛盾时,出发点和立足点都要落在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其健康发展上。这样考虑问题,很多矛盾和纠纷就可以化解,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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