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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破阻力坚持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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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逐步完善监督机制”大家谈之五

冲破阻力坚持原则
辽宁省记者协会副主席刘黑枷
《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版经常发表一些批评性的来信和记者调查,我和许多读者一样很爱看。利用传播媒介开展批评,是为了贯彻党的路线,保护群众利益,推动工作。
现在在报上开展批评,进行舆论监督确实有很多困难。首先是有的同志对在报上开展批评的必要性和对实际工作的好处缺乏理解;其次是不正之风和关系网对开展批评有很大的干扰。新闻部门调查核对事实困难重重,有关人或怕打击报复,或碍于情面,不愿出证。即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查清事实,能否见报也很难说。常常是被批评者先到领导那里去告状,或多方求人说情,通过关系网,横遮竖挡。某些领导同志不了解情况,偏听偏信,往往为其开脱,于是一些该解决的事情不了了之。有时费很大周折,批评稿见了报,被批评者大闹不止,即使见报的批评稿中所写事实准确,被批评者也强词夺理,在字里行间挑毛病。
那么,怎样才能冲破阻力,坚持开展批评呢?
新闻部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批评的事实要准确,要端正批评态度,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与人为善,要和有关主管单位联系,听取意见。
各级党委或政府部门应大力支持在报上开展批评,鼓励传播媒介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善于利用报纸的批评开展工作。领导部门应教育被批评者正确对待批评。对于见到批评就大闹特闹无理纠缠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对那些借机打击报复批评者的人,要严肃查处。
社会各界要创造有利于开展批评的舆论环境。做工作难免犯错误,犯了错误,党组织或政府部门,群众和传播媒体对其进行监督是民主生活中的正常现象。只要接受批评,改进工作,并不“掉价”,周围人不应对改正错误的被批评者另眼相看。
记者写批评稿,费事耗时,还要担风险。为此,各有关部门应对写批评稿的记者(包括通讯员)给予支持和鼓励,为他们提供方便。对那些写批评稿收到良好效果的记者,应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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