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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化部指示各地文化部门 运用各种方法大力宣传婚姻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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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2-02
第1版()
专栏:

中央文化部指示各地文化部门
运用各种方法大力宣传婚姻法 【新华社一日讯】今年三月将要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向各地人民政府的文化部门发出指示,要求各地文化主管部门督促和协助当地的剧团、文化馆、电影院、电影放映队等文化事业单位积极参加宣传婚姻法的活动。指示具体规定:各地国营剧团应按照各类剧团和剧种的不同性质和条件,将有关婚姻问题的剧目列入全年剧目上演计划内;对私营公助剧团和私营剧团,应动员他们在自愿的基础上演出一些有关宣传婚姻法的剧目。在今年三月大规模贯彻婚姻法运动展开以后,应尽可能地组织省、市国营剧团及私营剧团下乡演出。各地文化馆应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和条件,组织报告会、讲座、座谈会,组织群众收听广播,阅览有关婚姻法的通俗读物、连环画和图片,结合当地贯彻婚姻法的典型事例举办展览会,出版墙报、黑板报,放映幻灯,组织群众业余文艺团体演出宣传婚姻法的节目。各地电影院在运动中应放映有关婚姻问题的影片;电影放映队应有计划地深入农村放映影片及幻灯。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并拟定了有关婚姻问题的剧目,供各地剧团参考选用。这些剧目共分两部分:(一)现代剧目:“为了幸福”(大型歌剧)、“锁不住的人”(小型歌剧)、“夫妻之间”(独幕话剧)、“罗汉钱”(沪剧)、“赵小兰”(独幕话剧)、“小女婿”(评剧)、“新事新办”(曲剧)、“柳树井”(曲剧)、“结婚”(歌剧)、“刘巧儿”(评剧);(二)历史剧目:“梁山伯与祝英台”(越剧)、“柳荫记”(川剧)、“白蛇传”(京剧、越剧两种)、“孔雀东南飞”(京剧)、“蓝桥会”(江淮剧)、“西厢记”(越剧)、“小姑贤”(山东吕戏)、“三击掌”(京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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