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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结束国务院表彰17个先进单位李鹏指出如发生新拖欠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朱镕基在会上作清理三角债的总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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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26
第1版(要闻)
专栏:

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结束
国务院表彰17个先进单位
李鹏指出如发生新拖欠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朱镕基在会上作清理三角债的总结
本报北京12月25日电 新华社记者陈芸、徐耀中,本报记者保育钧报道:全国性清理三角债工作在12月23日宣告结束,国务院为此隆重召开总结表彰会,国务院总理李鹏向17个清理三角债先进单位颁发了奖状。
受到表彰的分别是: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贵州、陕西、沈阳、大连、哈尔滨和重庆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李鹏总理在颁奖后讲了话。
李鹏说,从1991年下半年开始的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努力,已经完成任务,取得了注入1元资金清理4元拖欠的效果。现在全国性的清理三角债工作宣告结束。今后企业之间如再发生新的拖欠,要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国家不再投入贷款清欠。哪个地方发生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拖欠,就由哪一级政府负责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加以解决,解决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组长朱镕基在会上作了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的总结(全文见第二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表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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