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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提出食品安全十定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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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27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食品安全十定律
第一,食物一旦煮好就应立即吃掉。食用在常温下已存放4、5小时的煮过的食物最危险。
第二,食物必须彻底煮熟才能食用,特别是家禽、肉类和牛奶。所谓彻底煮熟是指使食物的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
第三,应选择已加工处理过的食品。例如,选择已加工消毒的牛奶而不是生牛奶。
第四,食物煮好后常常难以一次全部吃完。如果需要把食物存放4、5小时,应在高温(接近或高于60℃)或低温(接近或低于10℃)的条件下保存。常见的错误是,把大量的、尚未冷却的食物放在冰箱里。
第五,存放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70℃)才能食用。
第六,不要让未煮过的食品与煮熟的食品互相接触。
第七,保持厨房清洁。烹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应用干净的布揩干擦净。这块揩布的使用不应超过1天,下次使用前应把揩布在沸水中煮一下。
第八,处理食品前先洗手。
第九,不要让昆虫、兔、鼠和其它动物接触食品,动物通常都有致病的微生物。
第十,饮用水和准备食品时所需的水应纯洁干净。
(12月5日《劳动时报》文武文 沈培兴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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