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阅读
  • 0回复

娄底国合商业实行四放开 全地区国合商业一举扭亏为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03
第1版(要闻)
专栏:

娄底国合商业实行四放开
全地区国合商业一举扭亏为盈
本报长沙1月2日电 记者吴兴华报道:湖南省娄底地区对国营、合作商业企业实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使国合商业一举扭亏为盈。去年头10个月,全地区国营商业实现利润209.2万元,供销系统盈利44万元,50家实行“四放开”的企业上缴利税比上年同期增长13%。
近几年,娄底地区国、合商业经营活力不强,经济效益连年下降,前年,全地区国合商业亏损达1025万元。从去年3月起,娄底地区逐步对国合商业企业实行“四放开”。
在经营方面,国营商业在经营生活资料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同时,经过批准,可以经营重要的工业生产资料。
在价格方面,除国家、省管理价格的商品外,将地区物价局的管价权交给企业法人,取消价格申报制度和进销、批零等环节的差率控制;实行指令性价格的商品按规定的价格和差率执行,国家实行指导价的商品,只控制价格总水平,不控制差率,由公司划价;市场调节价的商品,由经营部定价。
在分配方面,承包基数和利税、工资挂钩不变,在个人收入增幅小于劳动生产率和利税留成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实行联销联利计酬;税务部门实行促销增收效益目标管理;财政部门按销售总额核定企业提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活动经费。
在用工方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干部聘任制,内部待业制,并实行优化组合,对职工实行“在岗”、“试岗”、“待岗”。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