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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筑“巢”引“鸟”——进一步发展我国对外经济交流合作述评之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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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16
第2版(经济)
专栏:

更好地筑“巢”引“鸟”
——进一步发展我国对外经济交流合作述评之三
本报记者 班明丽 江夏
在沿海开放城市,有位外商想找一份商务信息杂志,一周还没拿到,而他在香港只需一会儿就看到了。他得出结论:“中国没有商业信息”。
此话显然太绝对了,但也反映出我们的信息产业还很微弱,发展这一产业,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来华投资的外商中,有相当一批人不是专门的推销商,信息、市场对他们显得格外重要。今年1月,经贸部专门为“三资”企业举办了一个产品交易会。尽管有“广交会”这个强大的竞争对手,交易会仍以3亿美元的国外成交额、214项达3.4亿美元的合同项目、还有5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商品成交量而大功告成。外国商人连呼“办了好事”!台湾商人也高兴地说:“这么好的销售市场,来投资更有信心了。”
人们把80年代与90年代引进外资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作比较后,总结出一个看法。这就是:引进外资正在发生着从“引鸟筑巢”到“筑巢引鸟”的变化。如果说80年代主要是先打开国门“引鸟”进来,逐步改善“筑巢”条件,90年代就要有准备地把“巢”筑好,把国内工作做得更好,创造进一步敞开国门的条件,以吸引更多鸟安家落户。
对外开放由“广种薄收”的初级水平,到“精耕细作”、提高“成功率”的转变,是我们在90年代的任务。
研究新特点
“筑巢”,是一项系统工程。就是要在改革开放中建立起符合国家宏观调控计划和国际惯例、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政策环境稳定开放,是首要之举。在利用外资上,要注重巩固已有的成果,从重数量转向重质量、重效益,努力办好已有的“三资”企业。而外商“战略投资”的出现,给政策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些专家认为,进入90年代,一些外商投资正在从“投石问路”式,向“扎根落户”式转变;从短期投资转向长期经营转变;单枪匹马的投资向“团队开发”、“成片开发”、“综合开发”转变,几个项目配套而来已非个别现象。因此,投资规模和水平逐步提高。我们的政策如何在稳定中完善、发展,提高适应性,非常关键。如果严重滞后,可能错过宝贵时机。
大连市这几年利用外资成效显著,最主要的是他们注意研究外资发展趋势,根据新变化不断改善政策环境。技术先进的日本东芝株式会社,过去只对中国出口电器产品,转让技术,不来投资办厂。大连不断为外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东芝看到与大连合作不仅得到眼前效益,还可以获得长远利益,于是愿意把产品拿到大连生产,使大连成为东芝电动机、电子机器国际化生产的一个基地。现在,东芝公司独资投办的东芝(大连)有限公司已经开工。它的经营期限为50年,产品全部出口。总投资40亿日元,预计年产值可达6786万美元,上交税金47万美元。
80年代,我国为利用外资而进行的水、电、气、车、船、路、港的“硬环境”建设,已经初具规模,90年代,在继续改善这一环境的同时,要着眼于建设一个“软”“硬”兼有的新环境——外商在中国的经营和生存环境。有关管理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如何提高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克服执行政策法规的随意性;在深化改革中积极培育市场体系,使外商能够依法从市场上获得所需的劳务、技术、资金、生产资料及信息等;创造条件培育金融市场、外汇市场,使资金融通更符合国际化经营、外向型经济的要求。同时,为外商及其家属的生活提供方便。这样才能吸引对我国经济更有意义的“战略投资”。深圳、上海正在筹备三资企业需要的物资供应和人才交流市场;广州市也在筹建全国性的“国际市场信息传递服务机构”,以适应新的需要。
服务又管理
现在,外商到中国办事,“一支笔”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已很普遍,但国内上下级部门、单位之间办事,常常并不顺畅。特别是基层找上级,“关关难过”的事不断发生。进一步开放,必须加快政企职能分开的改革。行政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上级部门要为基层搞活对外经济贸易多办实事。职能管理部门为争本位利益互相扯皮、贻误时机的现象应当杜绝。经贸部将在深化和完善外贸体制改革中,逐步改革和完善宏观管理机制和协调服务体系。
任何国家在开放中的管理都是严格的。服务要与管理并重,以兴利除弊,使对外经济交流合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取得实效。
从扩大引进来说,要引导外商按照我国的产业政策投资。现在有些外商想投资的行业,是我们限制发展的,所以,应大力宣传我们的产业政策,按产业政策投资,才能更好地保证投资效益。目前,有1/3以上的“三资”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亏损。其中有的属于经营过程中的正当现象,也有偷税漏税、不遵守中国政策、法规使利润外流的现象。对此,不应不闻不问,放任自流,采取相应政策与法规予以纠正是必要的。我们既禁止国内某些部门随意对三资企业“摊派”、检查,干扰它们的正常秩序,加强对三资企业职工的思想、政策教育,也要求外方人员在中国遵纪守法,按政策、合同办事,以共同保证合作成功。
开拓新领域
对外开放,前景宽阔,新的领域正待开发。
有人说,第三产业的开放,是外向型经济走向成熟的标志。90年代,对外开放的触角也会伸向这一领域。商业、贸易、交通运输、旅游、娱乐、餐饮、信息等方面,有条件逐步实行对外合作,建立各种形式的商贸结合的外向型集团公司,把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更紧密地联系起来。还可以利用外资改造旧房、建设新房,开展房地产交易,加快城市建设……当然,这既要积极开拓进取,又要稳妥迈步。
在浓浓的春意中,我们已经听到了各地加快对外开放的脚步声——
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正在抓紧把“三来一补”式的利用外资,转向省内贫困地区,沿海一带要多办三资企业;
山东要建立与开放相适应的国际信息、促销、资金和技术引进“四大网络”,加快走向世界的步伐……
内蒙古也在吸收世界上的先进技术,请四面八方人来办事业,在开放中建成国家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
“到海外办厂,跨国搞经营”,许多企业家踏上了行程。全方位、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发展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新方案,正在酝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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