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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地稳定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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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05
第1版(要闻)
专栏:

坚定不移地稳定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本报评论员
1991年,我们国家经受了重大考验,政局稳定,社会安定,经济进一步向好的方向发展,其中原因很多,农业和农村的稳定与发展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村稳定,全国就稳定。而农村的稳定与发展,又是坚持和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等一系列基本政策的结果。因此,在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上,党中央再次强调了保持农村基本政策长期稳定的重要性。
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中最主要的。它是我国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的伟大创造,也是农村一项最重要的变革。它的核心就是把集体经济单纯的统一经营改变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集体不仅保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且还具有生产服务、协调管理、资源开发、兴办企业、资产积累等统一经营职能;农户向集体实行承包,家庭经营成为集体经济内部的一个重要经营层次。承包以后,“交够了国家的,留够了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就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克服了管理过分集中和分配平均主义等弊端。实行服务配套的双层经营,使集体统一经营和服务的优越性与农户分散经营的积极性都得到充分发挥。正由于我们坚持实行并不断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10多年来,我国农村才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解决了11亿人口的温饱问题,为城市改革和社会稳定提供了物质条件和宝贵经验。稳定农村基本政策,最主要的就是要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政策。
实践证明,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不仅适合我国现有生产力水平,符合农民的意愿,而且能够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向现代化迈进。近年来,一些发达地区并没有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是通过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的办法,使多种先进科学技术得到普遍应用,粮食生产跃上亩产1吨的新台阶,土地产出率也大幅度提高,高产高效益农业显露端倪。他们的实践开阔了人们的眼界,使人们更看清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巨大潜力。只要认真做好完善工作,它完全能够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
目前,部分农民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怕变心理,他们主要是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变。以往的弯路,给农民留下的伤痕太深了;一些地方工作中的偏差,又不断引起农民的猜疑。我们有责任结合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等活动,向农民兄弟进一步解释清楚。要十分明确地告诉他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绝不是权宜之计,它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尊重农民创造的一种必然选择;是我们党要在农村长期坚持稳定的一项基本制度;稳定并不断完善它,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内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深受农民欢迎,我们绝不会违背经济规律,违反群众意愿,轻易改变它。这一点务请农民兄弟相信、放心,也希望广大农村工作干部特别注意。
当然,稳定不等于绝对地保持现状。应当看到,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仍有不完善之处,比如在一些地方集体经营的层次还比较弱,影响了家庭经营积极性的发挥和集体经济实力的壮大等等,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使薄弱的环节得到加强,双层经营体制更加健全。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着不合算的事,有人来帮助办,这不仅不会削弱家庭经营层次,而且更有利于家庭经营积极性的发挥。需要注意的是,在完善中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一定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经济发展的规律,切忌头脑发热,更不能采取收回承包地、大幅度提高土地承包费等手段来“加强”社会化服务和“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震动。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应多从开辟新的生产领域、开发闲置资源等方面下功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总之,要在稳定的前提下完善,完善的目的是保护和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是促进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在更高层次上的稳定与发展。大量事实说明,对这种完善,农民是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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