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阅读
  • 0回复

中国乌克兰建交公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05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国乌克兰建交公报
新华社基辅1月4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王荩卿和乌克兰政府代表马卡列维奇今天在基辅签署了两国建交公报。
公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1992年1月4日起建立大使馆级的外交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同意,在和平共处、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及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乌克兰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中国领土完整的立场,只同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立和保持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尊重乌克兰的领土完整。
两国政府同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互相为对方在其全权代表履行职务方面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1992年1月4日签署于基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王荩卿
乌克兰政府代表 马卡列维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