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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乱拉建筑工人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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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2-06
第2版()
专栏:

关于乱拉建筑工人的检讨
四五三三三厂厂长 赵品三
人民日报批评我们在招收建筑工人中的违法乱纪行为以后,我们马上组织检查组,在中央第二机械工业部第四局调查组的指导下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证明党报对我们的批评完全符合事实。我们诚恳地接受党报的批评。现将我们违法乱纪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从去年十二月五日至十二月二十六日,我们共招收了四百六十四名工人,其中有北京市建筑公司的一百三十四名。在招收手续上,除北京市建筑公司的工人外,尚有一百八十八名无介绍信及完工证。仅在河北省大城县未经地方政府允许招收的就有五十九名。
我们在北京南苑地区招收的工人,许多都没有介绍信和完工证。我们明知是北京市建筑公司的工人,但毕敏竟指使他们去区政府或市劳动局要介绍信,以兹应付。我们在党委会上虽提出不要挖北京市建筑公司的墙角,但我们只从不要损害我们与该公司工地一向很好的关系出发,而没有认识到这是政策纪律的问题。因此我们曾决定在该公司工地完工后可以招收他们不用的临时工。
基本建设科副科长毕敏曾提出“工资不能提高,可否从福利上照顾”的意见,我虽没有同意,但没有认识到这是一种以物质引诱工人的作法,没有给以严格的批判。加以毕敏自由主义地乱说、乱谈,各种各样的流言便在工人中传播开来,引起北京市建筑公司工人的情绪波动起来。
北京市劳动局派人来我厂检查时,毕敏竟采取蛮横不讲理的抗拒态度,并示意工人去找劳动局同志的麻烦。事后毕敏将劳动局同志来意向我报告时,我只答称应该把工人退还给北京市建筑公司,但没有采取坚决的措施,对毕敏不尊重政府工作同志的蛮横态度给以严格批评。
这件事暴露了我们存在着严重的单纯任务观点,政策观点非常薄弱,对干部的政策教育、思想教育做得很不够。尤其严重的是在此种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思想的支配下,对于已发生的错误现象麻木迁就,未能在执行过程中及时检查、纠正。
感谢党报和上级对我们的帮助,我们保证从政治上思想上来检查自己工作,改正错误。并进一步在我厂中检查违反法令的行为,在干部中展开政策教育,彻底纠正我厂管理干部中还存在着的“特殊化”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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