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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问题研讨会简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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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16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社会保障问题研讨会简介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前不久在北京召开了社会保障问题座谈会,与会者主要就如何建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保险公司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建立新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目前较为迫切的问题。过去我们实行统收统付的、以财政方式支付的保障政策,已严重束缚了今天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行。我们还面临的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到下世纪初,我国社会人口将面临老龄化的问题,如果从现在起不采取措施预筹养老金,巨额的开支将超出那时的社会承受能力。
保险和社会保障两者是有差异的。一般说,社会保障带有强制性,不以盈利为目的,保险则是较宽泛的一种商业活动。保险主要的是自付,社会保障则由个人、企业和社会三者提供。
在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社会保障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现收现付式,一种是预筹式。发达国家主要采用前一种形式,主要靠政府拨款,发展中国家一般采用后一种形式。社会保障的水平基本上取决于交缴者的支付水平。可以说,一个国家财力的大小决定了该国社会保障的形式。
过去,我国的保障形式主要是由政府拨款给付的。这种形式引起了财政负担增大的问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融为一体,企业越来越负担不起,企业“破三铁”更是遇到了难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把社会保障的功能分开,需要把个人给付的形式建立起来,朝预筹方向发展。
也有人认为社会保障一般就是社会保险,而保险则可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在传统社会中,保障主要是通过自助、家庭互助完成的,包括对子女的哺育、教育,对老人的赡养等。在发达国家,保障主要有四种形式:医疗、养老、失业和事故,前两者为生活保险,后两者为社会保险。
我国城市和农村的情况大不一样,各地的情况也大不一样。因此,城市、农村的保障形式会有差异,不同地区的保障水平也会不同。
(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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