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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拳公仆心——记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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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0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官风貌

拳拳公仆心
——记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战
赵亮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是个远近闻名的先进集体,几年来,该院先后有十六项工作受到全国以及省、市有关部门的表彰。四十五岁的院长王海战就是这个集体的领头人。
人常说:家丑不可外扬。王海战却针对法院干警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开门整顿。二百八十多份征求意见书送往辖区的各个单位,四十二名群众代表被请进法院征求意见。王海战还和他的助手们到厂矿、街道居委会、办事处,诚心实意让群众揭短挑丑。很快来自各方面的三十四条意见和建议反馈回来。在认真分析各方面的意见之后,法院制定了《关于廉洁执法,严明纪律的规定》、《关于加强纪律,端正审判作风的规定》,个别干警因吃请、受贿受到批评和处分。一个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的好风气在法院形成。据不完全统计,仅一九九一年,全院干警拒吃二百一十四次,拒收礼品二百二十四件,拒贿三千七百四十二元。渭城区机关党委授予他们端正党风先进集体称号,还在全省推广他们的经验。
一九八七年五月的一天,一个当事人提两瓶酒、两条名烟,叫开了王海战家的门,二话没说,放下礼物转身就走。王海战立即叫住了他,这个人支吾了半天才说:“我在法院有一桩官司,多亏你们给我作了公正的判决,咱是农村人,没有什么好礼物。”
王海战听后耐心地说:“法院就是群众打官司的地方,对每起案件公正判决是我们的职责。你送东西给我,这是让我坏名声哩!”那个当事人只好拿上礼物走了。
王海战常说:“当领导如果不能把自己管好,就带不好队伍。”一次,王海战妻子的一个亲戚因儿子犯罪被逮捕,便托王海战的岳母拿来了四百元,让王海战出个主意把孩子保出来。王海战说:“他犯法,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话没说完,老岳母转身就走了。事后,王海战让妻子把四百元钱退还那个亲戚,并请他们告诉犯罪的孩子好好交代犯罪事实,力争宽大处理。最后,秦都区法院依法作出了公正的判决,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别看他对自家人、亲朋好友这么“不讲情面”,却常把同志们的疾苦挂在心上。窑店法庭干部袁根祥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丧生,小袁死后,妻子既要种责任田,又要照顾孩子,生活十分艰苦。王海战了解到他们的困难后,四处奔忙,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很快解决了小袁妻子的工作和子女的农转非户口。
王海战常引培根的话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而不公的审判是毁坏法律。”
一九八九年,当地检察院向渭城区法院起诉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罪犯刘某和本村村民吴某因土地纠纷发生争吵、厮打,后刘一气之下回家拿了一把尖刀跑到吴家,将其杀死。在阅卷中,审判人员发现卷中有刘某的一段口供:“把吴宗良整死了。”后经再三调查并和罪犯刘某核对,刘某对此供认不讳。王海战召集院审委会成员研究认为,这不是故意伤害罪,而分明是故意杀人罪。最后,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刘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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