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0阅读
  • 0回复

乔石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指出 严格依法办案 保障社会安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11
第4版(要闻)
专栏:

乔石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指出
严格依法办案 保障社会安定
据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刘振英、本社记者孙本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乔石今天在人民大会堂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时指出,政法部门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和去年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继续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和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
乔石说,近几年,全国各级法院每年办理将近300万件案子,使大批违法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国家和人民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广大法院干警很辛苦,工作成绩显著,贡献很大。
他指出,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要继续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要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的指示,从严判处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尤其是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同时,要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参与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措施。
乔石说,法院贯彻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除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外,还要通过审判活动,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这也是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经济审判、民事审判、乃至行政审判,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安定都有很重要的作用。
乔石指出,法院的基本职责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司法程序,独立审判各类案件。最重要的就是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谈到人民法官队伍建设时,乔石说,总的看,法官队伍是好的,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是有战斗力的。但是,也确有少数干警经不住考验,搞钱权交易,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这不能不引起我们注意。一定要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坚强、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刚正不阿的人民法官队伍。
乔石希望全国各级法院在新的一年里各项工作做出新的成绩。
座谈会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准在会上介绍了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的情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云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兰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芳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詹顺初、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凌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子成先后在座谈会上发言。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