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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庭”的建设者——记龙口市兰高法庭庭长王洪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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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1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官风貌

“四无法庭”的建设者
——记龙口市兰高法庭庭长王洪修
侯云友
1979年10月,44岁的王洪修从部队转业回到山东省龙口市,任兰高法庭庭长。12年过去了,王洪修秉公办案,心系群众,把兰高镇法庭建成了全省闻名的无积案、无帐外案、无信访申诉、无民间矛盾激化的“四无法庭”。
在兰高镇,离婚案件占了民事案件的60%。王洪修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50%的家庭和好如初。1987年,该镇泊子村一对40多岁的夫妇到法庭要求离婚。经过讯问,王洪修发现这对夫妇的感情基础很好,因为男方爱喝酒,酒醉后打骂妻子、孩子,妻子忍受不了才提出离婚的。为帮男方戒酒,王洪修三天两头到他家做工作,还找男方亲戚邻居帮忙,同周围卖酒的也打了招呼。经过两年多艰苦细致的工作,这对夫妇终于和好。男方感激地说:“王庭长,今天我能有这个家,多亏了您。”
1989年秋的一天,阴雨绵绵。
“王庭长,快!不好了,打群架了。”一村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法庭报案。当时王洪修正患脚病,不能穿鞋,骑不了车,走不了路,但他知道打群架的后果,立即让人用摩托车带着他,冒雨赶到了现场。原来该镇逢鲍村两村民为盖房发生矛盾,双方四五十人手持锨、镐、棍棒,事态一触即发。正在这时,王洪修赶到了。经过耐心说服教育,终于使事态平息下来。事后群众说:“多亏王庭长来得及时,再晚来一步,不知要伤亡多少人。”
为防止民事矛盾激化,王洪修每半月开一次村调解主任会议,调查案情,解决矛盾。冬天他给群众讲赡养法;春天讲处理好邻里盖房、地界关系;春节年关,他走家串户,讲家庭和睦。多少年来,也不知有多少邻里和家庭发生纠纷,都被他及时调解。
1988年年底的一天,水亭村支书王积胜拿着电报,急火火地找到王洪修:“王庭长,快救救俺村吧。”原来该村塑料厂与山西太原一单位签订了12万元的聚乙烯合同,因提不回货,才知受骗,且对方经理已被逮捕。王洪修听后二话没说,带着一名书记员就出发了。在当地法院支持下,经过几天努力,终于在春节前夕追回了全部货款。当满载货物的卡车进村时,全村群众兴高采烈。村支书感动地说:“王庭长,你救了我,救了厂子,救了全村400口人。”
从1989年以来,王洪修带领法庭其他同志,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手段为辖区40多个村镇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为了支持法庭的工作,全镇29个村、40个企业自愿捐钱捐物,出工出力,帮助修建了一座200平方米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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