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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纠风办通报表彰能源部和有关部门 全面整顿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 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今年继续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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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16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纠风办通报表彰能源部和有关部门
全面整顿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
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今年继续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全国整顿农村电价,纠正农村供电中的不正之风取得成效,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日前发出通报予以表彰。
1991年,能源部和各地政府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动员各级电力部门与物价部门密切配合,以解决农电电价高,农民用电难问题为突破口,强化管理,端正行业作风,扎扎实实地为农民办实事,在降低农电电价,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国已有65%的乡照明电价实现了“计价合理,价格稳定”,共减轻农民不合理的电费负担13亿元。
据了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电气化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到1990年全国已有96%的乡、82%的农户通上了电,大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的“两个文明”建设。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近年来在农村供电中乱加价、乱摊派、乱收费和用“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地区随电费加收名目繁多的杂费,如修路费、计划生育费、招待费、办公费、送礼费等,有些农村基层干部、电工及其亲友用电不花钱,把电费全都转嫁到其他农户身上,加之农村电网设备陈旧,能耗大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农村照明电价高,农民电费负担重的问题十分突出。广大农民对此反映极为强烈。
为了迅速有效地改变农村电价高的状况,能源部根据国务院关于1991年“要全面开展农村电价的检查整顿工作,把不合理的电价降下来”的指示精神,把整顿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电力系统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当作为广大农民办的一件实事,由部领导分工负责,指定专门机构集中精力来抓。去年四、五月份,能源部和国家物价局分南北两片联合召开了全国检查整顿农村电价现场会,对开展这项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提出了1991年内把60%的乡村照明电价降到合理水平的阶段性目标。到1991年底,全国农村照明电价平均由0.45元/千瓦时下降到0.35元/千瓦时,有65%的乡降到了当地合理水平。山东、河北、山西、黑龙江、河南、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市的农村照明电价合理率已达到80%以上,京津唐地区降到了0.20元/千瓦时。整顿农村电价的成果,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赞扬。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在通报中指出,能源部大力纠正农村供电中的不正之风,全面整顿农村电价,为广大农民办了一件实事,对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展农村经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将起到积极作用。希望能源部巩固已有的成果,力争1992年把全国农村照明电价降到当地合理水平,并进一步提高农村供电的保证率。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新的一年里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学习、借鉴能源部的做法和经验,结合自己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搞好大中型企业,为支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推进“两个文明”建设,扎扎实实地解决一两个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办一两件实事,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丰硕成果迎接党的十四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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