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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特殊政策 启动自身活力 甘肃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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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17
第1版(要闻)
专栏:

实行特殊政策 启动自身活力
甘肃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本报兰州1月16日电 记者张述圣报道:记者自有关部门获悉:“八五”期间,甘肃将以更加特殊灵活的优惠政策,启动民族地区自身发展的活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甘肃是回、藏、蒙古、哈萨克、裕固、保安等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把发展经济当作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去抓,全省20个民族县、市工农业总产值及其它各项社会经济指标,均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发展速度增长,草原牧区和民族山乡的贫困落后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
据统计,“七五”末全省民族地区农业总产值达到5.4亿元,财政收入达到10.3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5.6亿元。
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在“八五”期间更快发展,甘肃在明确宣布继续执行改革开放以来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同时,又作出新的补充规定:从1991年起,对民族县、市财政定额补贴以1990年为基数,对少数民族困难县,每年再给一次性补助500万元;民族补助费在1990年21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0万元;民族县、市财政实现扭补后,省财政补贴和递增3年内不取消,不减少;民族地区上网的小水电电价,由原来每度5.5分提高到9分。整个“八五”期间民族地区各项建设资金的投入,要在“七五”4.5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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