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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改革——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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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17
第5版(理论)
专栏:深化改革 扩大开放

深化农村改革——
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李涛
沈阳市的农村改革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起步的。当时首先从下放社员自留地、恢复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开始,为冲破长期以来“左”的禁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进入80年代初期,沈阳市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按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对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所做的重大调整和自我完善。过去,沈阳市曾经长期深受粮食和副食品紧缺之苦,1970年以前,粮食总产量一直在10亿公斤以下徘徊,到1980年以前也始终未能达到15亿公斤。但自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后,不仅在气候条件较好的年份曾4次超过20亿公斤,就是在严重受灾的年份也都高于10年前的历史最高水平。在80年代的10年里,整整比70年代增产粮食50亿公斤。与此同时,肉、蛋、菜、奶、鱼等各种产品的产量也都成倍增长,基本上满足了市场供应。这说明只要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就能够极大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当然,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失误,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对集体的大型农机具等生产工具不该变卖的也变卖了,削弱了农村集体经济的物质基础,以致几年后还须从头开始装备;二是对承包地块因为搞
“好赖搭配”而划分过于零散,有的农户承包的13亩地竟然分布在27块田里,有的一条垄由两户农民各包半条,导致生产经营中的诸多不便。正鉴于此,从1984年以后,沈阳的农村改革就主要围绕如何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展开了。所谓双层经营体制,就是指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分散经营这两个层次相结合的经营体制,它既能较好地把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与农户家庭经营的积极性紧密结合起来,又能充分体现农村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原则,因而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机制。几年来,沈阳市为了完善双层经营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其主要内容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一)积极发展集体统一服务经营的体系,为家庭承包经营提供服务,以增强集体凝聚力,显示社会主义优越性。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和自主经营主动性空前高涨,但因其生产手段简单,耕作粗放,影响了生产力的提高,有些农户甚至根本无生产手段,不得不靠租借进行经营,使实际经营效益下降。因此,家庭承包经营这个层次,如果没有集体统一经营这个层次为其服务,则将难于巩固和发展,有的地方甚至可能出现两极分化。于是,从1984年起,沈阳就积极提倡推行由集体兴办各类统一服务,包括统一购置良种、农药、化肥;统一进行机械翻地、耙地、起垄、播种、施肥、打药、中耕、晚耕、收割、脱粒;统一组织实施防病灭虫;统一管理使用农田灌溉设施;统一组织进行农田基本建设等。经过几年的工作,全市1498个村已经陆续兴办集体经营服务组织3036个,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日益提高。与此同时,全市106个乡镇兴办各类服务组织339个,围绕服务开展经营活动,增强服务能力。特别是近3年来,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已有33个乡镇一部分村的110万亩土地实行了“统种分管”的经营方式。它是适度规模经营形式之一,由于它既不需要农户转让土地,又能统一实施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以降低成本,提高亩产和效益,同时还有利于农业劳动分离,开拓新的生产门路,促进生产专业化,所以深受广大农户欢迎,适用范围也颇为广泛。因而,“统种分管”已成为沈阳市农村双层经营的一种形式。
根据调查了解到,沈阳市农村一些村的集体经济比较薄弱,集体统一经营层次实力落后于农户分散经营这个层次,因此,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集体可以统一支配的财力和物力,强化服务功能,是增强集体凝聚力的根本途径。近几年,沈阳多数村积极兴办集体工、商、林、牧、副、农等“绿色企业”,集体收入达400余万元,村级集体自有资金总额已由3.2亿元增加到9.3亿元,同时对个体工、商、运、建户等也都提取提留费,增加了村级集体积累,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强化了服务功能。
(二)完善、充实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已10余年了,客观情况变化很大,生产力水平有了一定提高。许多农户陆续提出了在坚持这项基本制度不变的同时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要求,而且有些村农户之间自行进行调整,有的区率先进行调整。在他们提供经验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从1989年起,对占全市耕地55%的近千个村的302万亩零散地块进行了一次性调整,清理出少数村干部依仗职权多包瞒包的耕地,建立了“两田制”(口粮田与责任田分别承包),既理顺了承包关系,也理顺了农民情绪。此外,在家庭联产承包制内充实了养地基金制。针对不同承包田种植的不同情况,适当调整了承包费。对集体机电井、集体农机实行有偿服务,并执行提取折旧费制度。把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引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中,增加了集体收入1000余万元,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强化了服务功能,初步形成了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从而进一步显示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使广大农户逐步走上共同富裕之路。
(三)加强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为健全双层经营体制创造条件。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集体经营这个层次的主体只能是村合作经济组织。我们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始建于50年代的合作化时期,中间经过20多年的发展演变,在农村改革中创立了家庭承包这种经营形式,才形成了目前这种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基本制度。在完善这个基本制度中,为了充分发挥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服务、协调管理、资源开发、兴办企业、资产积累等职能,沈阳市近年来对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了机构,明确了任务,推动了运转,开始做到集体财产有人管,生产服务有人搞,集体资源开发有人抓,农业基本建设有人组织,集体企业有人管理,各种利益关系有人协调,从而使完善双层经营体制有了组织保证。这是从组织上来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机制。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上述三个方面对于完善双层经营体制都是不可缺少的,也是至关重要的。今后,一定要按照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的基本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继续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以推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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