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阅读
  • 0回复

他们需要温暖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1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他们需要温暖
本报记者 高秀珍
带着读者发出的呼吁,经记者调查了解,确实发现夫妻离异后的未成年子女如何生活、成长,是婚姻家庭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记者采访北京的几所中小学校里,几乎每个班都有父母离异的孩子,他们中不少与其他孩子存在明显差异:在情绪上,易烦躁、发怒、爱哭,或抑郁悲愁,或贪玩好耍;在性格上,喜欢孤独,不善言谈,过分胆小,做事有始无终;在行为上,对成人怀有敌意,对伙伴具有攻击性。
3岁的单单,父母闹离婚,谁也不想要他。父亲把单单送到母亲单位时声称:
“谁将这个孩子卖掉,卖得的钱归谁。”没过几天,母亲把单单扔在一家派出所门口走了。一个善良的过路人将声音嘶哑的单单抱进了派出所。派出所的同志问单单家住哪里,爸爸妈妈叫什么,单单什么都不说。3天过去了,单单和派出所的叔叔阿姨混熟了,把他们亲切地称呼爸爸妈妈。
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工作抓得很紧,所以离婚夫妇争要孩子的现象突出。为了争抢孩子,夫妻各自在孩子面前贬低对方,增加孩子的心理负担。
离婚使不少曾经热恋过的夫妻反目为仇,而孩子则常常成了父母宣泄积怨的出气筒,不少孩子成为父母离婚的直接受害者。
离异家庭的孩子大多无法接受正常的校外教育,课外学习放任自流,继而染上逃学旷课、抄袭别人作业等坏习惯,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从有关部门1988年调查的154名离异家庭的小学生看,学习成绩普遍下降。其中由于父母离异,导致学生的学习条件变差、情绪受到影响而不努力学习的有97人。北京朝阳区一所小学有24名父母离异的学生,只有一名学生上课能安心听讲,成绩在中上等水平。一名五年级的男生从开始上学起,父母就闹离婚。经过5年的吵闹,父母于1987年办理了离婚手续。父母因闹离婚,无心教育子女,这个孩子经常逃学,上到四年级已两次留级。一对已经分手的父母,为了孩子的生活费问题争吵不休,在法庭当着孩子的面,一方指责另一方时竟说:“你不愿多给孩子开支,不会不让孩子念书!”
有的孩子由于家庭管教不严,沾染了不良习气。有一个女中学生在父母离异后,跟着母亲生活。不久,这位学生的生身父母都各自结婚成家了。但是,她的生父不给她生活费,生母和继父对她放任不管,她觉得活着没意思,多次产生轻生的念头。一个男中学生在父母离异后,与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年迈体弱管不了他,使他从小养成了偷窃的坏习气,最终走上了犯罪的歧途。
上述情况表明,未成年的孩子在父母离异后,心灵易受到伤害。那么又如何去弥合呢?
离婚解除了夫妻关系,但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离婚的父母仍负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应该自觉地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这样,子女在单亲家庭或父母离婚后新建的家庭里,同样可以幸福地生活、健康地成长。6岁的园园4个月时,母亲弃她而去,园园跟父亲、奶奶一起幸福的生活。园园的父亲对记者说:园园从小失去母爱,但只要给孩子更多的爱,孩子同样能健康地成长。一个五年级男生生活在一个由父亲、继母和继母的孩子组成的家庭中。继母在生活上关心照顾他,父亲负责指导他的学习。这个孩子在这样融洽和谐的家庭中生活,没有思想负担,各门功课的成绩均为优秀。
学校教育也很重要。老师们对失去母爱或父爱的孩子给予更多的关怀,会激发起这些孩子的生活热情。有个中学的13名父母离异的孩子,多数得不到家庭的温暖。星期天、节假日,一些孩子有家不能归。班主任老师主动将他们留在学校里,给他们买吃的,同他们一起玩耍。孩子的生日到了,一份生日蛋糕送到了孩子们面前,老师和同学们一起为他们过生日,使他们感受到人世间的真情。
社会各方面也应为离异家庭的子女成长创造良好和谐的环境,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北京朝阳区三里屯街道有20多名父母离异的婴幼儿,这所街道幼儿园专门为这些孩子成立了寄宿班。一些老师利用晚上给这些孩子制作小玩具、小布包、生日卡。为了让10多名失去母爱的孩子与生母团聚,幼儿园专门举办了母子共度快乐时光联欢会,以母子情唤起母亲对子女教育、抚养的责任感。1987年以来,每逢
“六一”儿童节,这个街道妇联的同志坚持给这些孩子缝制新衣服。
只要家长、学校和全社会为离异家庭的孩子多献出一点爱,蒙在他们脸上的“阴云”就会露出欢欣的笑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