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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更需靠法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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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19
第2版(经济)
专栏:灾后谈水利

治水更需靠法制
水利部水政司 柯礼丹
前几年,水利建设处于“低谷”,人们呼吁:加强水利建设必须增加投入。大灾之后,举国上下都在关心水利,投入大幅度增加,一个大办水利的新高潮在全国范围内掀起。水利正从“低谷”走出来,并被推向“浪尖”。怎样才能保持这个势头,稳步而又健康地发展呢?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个人认为“大治更需靠法制”。
过去,全国曾掀起过几次大办水利的高潮,尽管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有过不少教训,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水利建设中缺乏法制管理。比如,由于不以科学的规划设计为依据,兴办了一些“瞎工程”,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由于缺乏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精神,甚至以邻为壑,修建了一些“纠纷工程”,造成地区之间的水事矛盾,至今难以协调解决。由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未能为管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使许多管理单位长期处于困境,有的连温饱问题还未解决,以致工程修得越多,水利部门背的“包袱”越重。
现在,情况有了改变。《水法》的颁布,为依法治水、管水提供了法律依据。《水法》是在总结我国治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大治更需靠法制”就是要认真贯彻《水法》,“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注意克服在水利部门中根深蒂固的“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水利法制建设是水利事业中一项重大软件建设,它和水利工程的硬件建设一样重要。要抓住目前的有利形势,切实加强水政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切莫只热衷于“硬件”,而放松了“软件”,又走到老路上去。
“大治更需靠法制”,就是要在水利建设中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实效;要本着团结协作的精神,处理好可能出现的矛盾;要学习能源、交通等产业部门的做法,在兴建工程的同时,为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建立起水利工程经营管理制度和良性运行机制。为巩固和发展水利基础产业,提供法制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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