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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制订措施保护文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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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2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睢宁县制订措施保护文物
你报1991年11月26日第五版刊登的题为《古邳古墓群遭洗劫》一文,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1988年以来,我们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多次到案发地区宣传、调查、收缴文物。1991 年初,我们在古邳镇政府和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查出参与盗墓活动的百余人,参与贩卖文物活动的3人,并分别依法作了处理。收回文物400余件,追回赃款万余元。我们将继续大力宣传文物法规,尽快协调有关部门,集中精力再次开展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活动。继续完善业余文物保护员制度,加强培训,加强辅导,加强检查,建立一支可以信赖的业余文物保护队伍。 江苏睢宁县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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