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8阅读
  • 0回复

中国佛教徒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22
第5版(理论)
专栏:人权论坛

中国佛教徒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 赵朴初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中国人权的现状,是一部关于中国人权状况的权威文献。白皮书对人权在中国实践的各个方面提供了大量的事实材料和数字,有助于国内外人士客观而全面地观察中国人权的状况,并得出正确的结论,有力地批驳了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在中国的人权问题上散布的谎言。
宗教信仰自由是基本人权的重要内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被推翻,新中国的诞生,使得我国各民族广大的佛教信徒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真正享有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结束了信教群众受压迫剥削、被歧视侮辱的黑暗年代。在新中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佛教徒的社会政治地位得到空前提高,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组织中都有佛教界的代表和委员,就国家大事参政议政。各教派和各民族的佛教徒之间建立了平等相待、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团结友爱的新型关系,真正实现了各教派、各地区、各民族佛教徒的大团结。在新中国,佛教真正摆脱了反动势力的控制和影响、恢复了自身纯洁性。我们在建立全国和地方佛教团体、整修寺庙、保护佛教文物、发展佛教文化教育事业、解决佛教自养、开展国际佛教文化交流等方面,都得到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支持。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光辉照耀下,中国的佛教事业呈现出令人鼓舞的美好前景。
人权问题是当前国际政治斗争的一个重要领域,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长期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佛教界要认真学习《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系统地了解我国关于人权问题的基本立场和基本实践,增强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我们要用亲身的经历,用新旧社会我国佛教和佛教徒状况的对比,向我们所联系的国内外的有关人士说明人权在新中国的实践,尤其是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方面的成就。我们要协助政府继续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办好佛教的教务,为国家和社会多做贡献。保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把这一基本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将进一步提高我们国家维护人权、捍卫主权的形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