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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同花(图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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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2-12
第3版()
专栏:

暴同花
斋仁画 湘一编
(根据林钢所作“一个农家的悲喜剧”改编)
十三、暴同花和孩子,分得了二亩六分地。白天娘儿俩下地生产;夜里暴同花纺花、织布、抐鞋底。这样,两个人的吃穿也顾住了。
十四、暴同花和孩子省吃俭用,又积蓄了些钱买了个小猪子。她每天到四外捞渣草,捞水蜉,搓豆沫,拾瓜皮,又挨户去要涮锅水,喂这个猪子。
十五、猪长大了,头一窝就见了十三个小猪娃,换了一石多粮食。以后,每年两窝,暴同花的日子就过得越来越好起来。群众都说,暴同花不但工作积极,也是生产的能手。连她婆婆和丈夫也不敢再小看她了。
十六、这时候,暴同花的婆家也有了一些变化。公、婆常参加村上的会,懂得了不少新道理。两个小姑子,大的嫁了,小的参加了革命工作。她们回家来也常劝娘好好地对待媳妇。
十七、张同廷也在村里当了民兵,病也好了,劳动比以前强得多了。经过新社会的教育,他对妇女的态度也大有转变。他常后悔过去不该虐待暴同花。
十八、一九五○年五月,人民政府颁布了婚姻法。暴同花是妇女代表,张同廷是民兵队员,他们俩人都积极地参加了婚姻法的宣传工作。一讲到第八条,就触到他俩人的心事,张同廷特别觉得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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