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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进两国睦邻友好和边界经济交流 中老边界条约开始生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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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23
第6版(国际)
专栏:

增进两国睦邻友好和边界经济交流
中老边界条约开始生效
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万象消息:中国和老挝边界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21日在万象举行。即日起,中老边界条约开始生效。
在互换仪式上,中国驻老挝大使黄国材和老挝外交部副部长苏里冯·帕西堤德在互换批准书证书上签了字。
在此之后,老挝副总理兼外交部长奔·西巴色会见了黄国材大使和由许文益率领的中老边界联合勘界委员会中方代表团全体成员,并同他们进行了亲切友好的谈话。
中老边界条约是经过双方三次代表团会谈和三次专家组会谈后达成协议的。
中老边界谈判第3轮会谈于1991年9月12日在北京举行。
双方认为,中老边界条约的签订,将对推动中老两国关系的发展,增进两国睦邻友好,进一步保持两国边界的稳定,发展两国边境地区的经济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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