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阅读
  • 0回复

工商管理部门积极引导 企业商标广告意识增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27
第2版(经济)
专栏:

工商管理部门积极引导
企业商标广告意识增强
本报讯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引导企业重视和善于使用商标、广告手段,成效引人注目。
去年工商系统在部分省区进行了“驰名商标”评选活动,经全国消费者投票,评选出10大“驰名商标”,124个商标获提名奖,促使企业增强了商标意识。天津长青食品厂每年投入几百万元广告费,但突出宣传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商品名称“麦丽素”,而商标“CQ”几乎无人知晓,结果在这次评选中榜上无名,全厂职工受到很大震动。目前国内企业越来越认识到了商标的重要性。1991年工商系统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6.4万起,已注册的商标38022件,分别比上一年增加11.6%和21.6%。全国有效注册商标已达32万件。
各级工商局还大力打击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行为。
去年广西共查处假冒商标违法案件250起,罚款35万元。上海市工商局出动人员1902人次,检查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666户,查获假冒“金利来”商标的商品25122件,深圳市仅去年第一季度就查获了7宗准备出口的假冒“船”牌冬笋罐头和假冒“梅林”清水马蹄罐头的商标案件,销毁假冒商标标识140多万张,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有效地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各地工商部门还积极帮助企业拓宽广告阵地,扩大名优产品的宣传。山东威海北洋电器集团公司生产的节能灯和传真机,是性能优良的高科技产品,但一直销不出去。后来公司总经理参加了山东省工商局举办的联谊活动,对广告有了新的认识,以后便在各种媒介上大规模宣传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很快扩大到国内各省市以及东南亚地区,1991年年产值突破1亿元大关。浙江黄岩市工商局帮助企业在全市建成面积213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群体。
到去年年底,全国广告经营单位已达11578家,广告金额32.2亿元,比上一年增加了38%。
(崔士鑫 陈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