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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邀请宗教团体领导坦诚谈心 政治上团结合作 信仰上互相尊重 积极投身经济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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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29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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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邀请宗教团体领导坦诚谈心
政治上团结合作 信仰上互相尊重 积极投身经济建设
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记者孙本尧)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今天邀请14位宗教团体领导人到中南海座谈,就如何更好地在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进一步团结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交换意见,坦诚谈心。
丁关根、陈俊生、罗干出席了座谈会。
应邀参加座谈的有: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副会长帕巴拉·格列朗杰、刀述仁,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丁光训,副主席罗冠宗、副会长沈以藩,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主教团代团长宗怀德,副主席、副团长、北京教区主教傅铁山,上海教区主教金鲁贤,中国道教协会会长黎遇航、副会长傅元天,中国伊斯兰协会会长沈遐熙、副会长安士伟、阿不都拉大毛拉。
赵朴初、丁光训、沈遐熙、宗怀德、黎遇航、金鲁贤、阿不都拉大毛拉、刀述仁、傅元天在座谈会上畅谈了祖国的大好形势,对一年来我国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并取得的重大成就,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祖国蒸蒸日上的情景表示由衷的高兴,对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表示满意。同时,他们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提出了一些很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他们表示要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团结奋斗,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
江泽民总书记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后说,过去的一年,在极其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部分地区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一系列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宗教方面的形势总的来说也是好的,是稳定的。
江泽民说,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政府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这是不会改变的。对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的合法权益,对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对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政府要依法保护。有的地方做得好的,应当继续做得更好;做得不够的,要认真改正。要全面理解和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每个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我们要向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科学世界观的教育,进行有关自然现象、社会进化和人的生老病死、吉凶祸福的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江泽民指出,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决不是意味着要改变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而是为了保护宗教活动健康地正常地进行。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要力戒理解上的片面性,做法上的简单化。要依靠爱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按照“三自”爱国原则,加强自身建设,办好教会。
江泽民说,90年代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为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绘制了壮丽的蓝图。实现这个战略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全国宗教界和各民族信教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今年是实施“八五”计划的第二年,要继续抓好发展经济、加强党的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三件大事。江泽民最后衷心希望宗教界的领导人和爱国宗教人士,在新的一年里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维护祖国统一,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有关部门负责人蒋民宽、张声作、任务之等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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