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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官屯村的“儿女亲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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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2-17
第2版()
专栏:

倪官屯村的“儿女亲事” 
林洪
编者按:卞立群和卞荣花结婚的经过,说明只要男女双方意志坚决,区乡(村)干部积极支持,正确地按照婚姻法办事,一切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各地区乡(村)干部都应该学习倪官屯村干部的榜样,努力学习与宣传婚姻法,贯彻执行婚姻法,积极支持青年男女的自由婚姻,劝说老年人和对婚姻法有误解的人,使大家都能明白自由婚姻的好处和封建包办买卖婚姻的害处。
河北省交河县二区倪官屯村有一对互相爱慕着的青年男女。男的叫卞立群,是村青年团支部书记,二十多岁。女的叫卞荣花,是一个妇女积极分子,十九岁。他俩得到区、村干部的积极支持,战胜了家庭的阻挠,在一九五二年九月间自由结了婚。附近村庄的群众把这件事称为倪官屯村的“儿女亲事”。
卞荣花的父亲是一个中农,名叫卞春常,四十来岁,封建意识非常浓厚,说话作事蛮不讲理,横得很,妻子儿女都不敢违抗他的意志,乡亲们也都有点怕他。这个村因村干部对婚姻法认识较好,妇女普遍参加了生产和各种社会活动,村里的冬学民校也办得不错。一九五二年春天,差不多每个星期六还要专门讲一次婚姻法。卞春常对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很看不惯,虽然嘴里不讲,心里总不愿自己的女儿参加识字班。去年打井防旱时,也不让荣花出去拉滑车。但是荣花不顾父亲的不满,积极参加了识字班和各种社会活动,对村里的各项工作都很热心,村青年团支部已经决定把她作为发展对象。卞春常就越发不高兴。去年春季有一天,他和老伴商量了一下,便偷偷地给荣花找了一个婆家,并收了男家的聘礼,也没有到区登记,就算是订了婚。荣花因为在识字班学习了婚姻法,知道婚姻应该由自己作主,父母不能包办;又听说男方年纪小,人也不好,心里自然很不高兴。但她知道父亲脾气很暴,当时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背着人哭。不论在家或上识字班,情绪总是不好。卞立群是村青年团支部书记,常常到识字班去,看见荣花总是愁眉不展,便问她是怎么回事。荣花家和他家离得很近,彼此都很熟识,她早就对立群有很好的印象,知道他为人正派,工作很积极,在村中很有威信。于是,她便一面哭泣,一面向立群诉说了自己的苦处,并且说,她不敢说话,否则她父亲就会活活把她打死。立群听了,便多方安慰和鼓励她,而且保证青年团和妇女会一定支持她。荣花觉得找到了知己,以后不论在识字上有困难,或者有别的事,总是去问立群。日子一久,立群看出荣花很爱他。虽然想到荣花的父亲很厉害,心里有点畏惧;但因自己很爱荣花,也就积极主动地去接近她。从此两人便常在一起谈话,一起工作,学习,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不久,两人更互相许配了终身。去年九月间,两人谈到到区上登记结婚,立刻就想到荣花的父亲一定不同意,前面的困难很多。但是两人的斗争意志都很坚决,互相表示要豁出生命,争取自由结婚。万一不能成功,那就男不婚女不嫁。两人还谈好,荣花先找一个借口住到外婆家去,等立群去找她时再一起到区上去登记。
荣花走后,立群马上跑去找村的党支部书记赵会川(女),希望得到支持。赵会川听了立群的叙述,认为他们两人的情形完全合乎婚姻法的规定,立刻表示要用党的力量支持他们。但是,赵会川知道卞春常很蛮横,不大容易说通。为了慎重起见,当天晚上她便召开了村的主要干部会议。经过动员,到会的每一个人都表示要认真执行婚姻法,但对卞春常都有点害怕。支部副书记说:“咱们保证按婚姻法办事,但咱们得准备着挨打。”村妇女会的干部说她们不怕挨打。村民政委员提醒大家:如果干部对这件事坐视不管,就可能发生人命案件。讨论结果,一致同意积极支持立群和荣花的自由婚姻,先尽力说服卞春常和他的老伴。恐怕村的力量不够,又决定每一单位派一人,共同到区上请求派人帮助处理这个问题。第二天一早,赵会川和支部副书记、村民政委员、村公安员、村青年团的干部、卞立群等便一同到了区上。和他们谈话的是区公所秘书和区妇联会主任娄韧。两人都认为立群和荣花的条件合乎婚姻法,当场鼓励他们,认为他们积极支持争取婚姻自由的男女是完全正确的,并同意派人下去协助他们。
区、村干部的积极支持鼓励了卞立群,第二天下午他便冒着雨跑到了荣花的外婆家。荣花听他说了以后,也非常高兴,马上穿得整整齐齐的,两人一起到区上办了结婚登记的手续。天快黑的时候,区妇联主任娄韧和他们一起回到倪官屯村。区、村干部恐怕出事,先把荣花安置在村妇女会,然后派村民政委员和村妇女会主任等去动员立群的父亲。立群的父亲完全同意立群和荣花结婚,但很害怕惹下卞春常。他说:“只要干部们保证不出事,我没有意见。”几个村干部回到村公所,已经快半夜了。赵会川立即和村主要干部去到卞春常家。虽经大家三番五次地讲解婚姻政策,又结合实例进行了教育,但卞春常却跺脚大骂,说是卞立群抢了他的闺女,骗了他的闺女,又说是干部强迫她闺女去登记的。赵会川眼见他这种横蛮的态度,便对他说:“政策给你讲得清清楚楚,你要是敢违法,我们就要依法办理。”卞春常仍然不听,急急忙忙跑出去了。
这次动员说服没有成功,区妇联主任娄韧又带着村干部们,打着灯笼,第二次到卞春常家去解释。卞春常不在家,大家给他的老伴讲了讲政策,又回到村公所开会,研究突破困难的办法。有人提出:卞姓是一个大族,可以找他本族的当家人和平常给他出主意的邻村教师卞英来,让他们去动员他,可能发生作用。于是村干部立刻派人连夜找来了两个卞族的当家人和卞英。区、村干部耐心地给他们讲解政策,但这三个人思想很落后,都不同意自由结婚。正争论间,忽然听见卞春常叫骂砸门的声音,大家立刻跑了出去。原来是卞春常跑到荣花外婆家找他闺女回来了。他没有找到荣花,便认为一定是立群把荣花带到了自己家里,因此正在打立群家的门。可是立群的父亲早有准备,早就把门闩好了。区妇联主任和区武装部的干部严厉制止了卞春常这种野蛮的行动。几个村干部和卞家的本家又一起到了卞春常家。村干部又再三说服动员,卞春常才提出:他要和闺女见见面。只要闺女同意,他没有意见。这时东方早已发白了。区、村干部不顾一夜的疲劳,继续解决这一纠纷。他们恐怕卞春常要殴打立群和荣花,因此先回村公所布置人保护他俩,然后才去请卞春常夫妇。这时立群和荣花的婚事早已轰动了全村,群众围到了村公所。大家议论纷纷,认为干部的处理是正确的,都不同情卞春常。卞春常刚一跨进村公所,便向他闺女说:“你什么时候到区上登记的?是卞立群强迫你去的吧?”但是荣花立刻回答说:“是我自己愿意去的,我就是看见他好,就是愿意和他结婚。”卞春常反问:“我给你找的那个婆家,没有征求你的意见吗?”荣花回答说“没有”,而且揭露了他包办婚姻的经过。卞春常生气说:“你不同意,为什么不早说?”荣花回答说:“我不敢说,怕你打死我。”卞春常的老伴看见闺女竟敢和父亲还嘴,便大哭大闹,骂荣花:“你没有良心,我把你养大了,你今天要把你爹活活气死哪!”卞春常看见硬扭扭不过来了,突然提出说荣花只有十七岁,不够结婚年龄。荣花立刻反问她父亲:“我不够结婚年龄,你为什么给我订婚?你说我只有十七岁,谁给你证明?”院里的群众都不约而同地回答说:“没有人证明!”卞春常和他老伴看见这一着也失败了,又高声咒骂荣花,说不再认她这个闺女。区妇联主任娄韧看到群众已经看清楚了事情的是非,便对卞春常说:“你已经问明白了,你女儿的婚姻是自主自愿的。”然后转过来问荣花和立群:“你们两人几时结婚?”两人都回答说:“就在今天。”当天中午,干部和群众便帮助他俩布置好了礼堂,挂上了毛主席像,小学生们在举行婚礼时还唱歌庆贺,几乎全村的人都跑去参观婚礼。区、村干部就抓住这个机会,利用这一生动的事例,再一次向大家进行了婚姻法的宣传教育。从此,这一对青年男女便结成了幸福美满的夫妻。许多妇女当时就互相议论说:“自由结婚真是好,又光荣,又省钱;不像咱们过去由父母包办,两个人一次面也没有见过,就硬塞在一个房里,你说那多么苦恼!”
结婚仪式举行过了,荣花的父母还是不甘心,又跑去找到荣花,要她把镯子取下来,而且硬要扒她的衣服。荣花立即把镯子取下来给了她爹,说:“土地有我一份,衣服我还要穿!”卞春常在本族卞英的怂恿下,又去找到区妇联主任娄韧,说是荣花和立群是没有出五服的本家,不能通婚,要求给他写封介绍信,他要到区上去控告。娄韧和村干部把荣花和立群两家的家谱一辈一辈地数给他听,说明他们两人已经出了五服,并且再三劝他说:“你女儿已经和立群结了婚,大家应该好好相处,不要再找是生非。”他不接受,坚持要去控告。娄韧便对他说:“如果你一定要去告,不用介绍信,到那里都能告。”他还是不听,坚持要介绍信。区、村干部商量以后,认为要写介绍信,便应该把事实经过都写上。写了以后念给他听了,交他带上去区控告。卞春常到了区,结果受了一顿批评。但他还是不肯罢休,又放出空气,说是要把荣花夫妻两人砸死。荣花和立群怕出事,暂时躲到外村亲戚家十几天。区里知道了,认为这样会妨碍生产和工作,又让他们回到了本村,同时让村里派人暗暗保护他俩。这时,荣花娘的思想已经搞通了,和荣花恢复了母女的旧好。卞春常在卞英的怂恿下,又到沧县专区分院控告一次,还是受了一顿批评。最后终于死了心,也和荣花恢复了父女的正常关系。以后,荣花仍然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而且积极下地生产。立群也更积极工作,不久被提升为区干部。附近村庄的群众都很称赞。过了些时,沧县专区的电影放映队到倪官屯村一带放映“儿女亲事”。许多群众看了以后都说:倪官屯村也出了一个“儿女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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