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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截留赔款搞不正之风广灵保险公司克扣保户受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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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1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引以为戒征文

违反规定截留赔款搞不正之风
广灵保险公司克扣保户受查处
广灵县保险公司成立5年来,共截留理赔款9万多元。该公司把截留的理赔款用来请客送礼,从1985年6月至1990年8月请客送礼支出7万多元,其中招待上级领导吃喝近4万元;给上级领导送礼1万多元。该公司的违法违纪问题被群众举报后,雁北地委、纪委责成广灵县委组成联合调查组,于1990年3月12日进驻广灵县保险公司,4月27日联合调查组基本查清了这起案件。此案移交县纪委处理后,说情的、袒护的、承担责任的接踵而来,被审查对象四处活动,态度恶劣,使这起案件拖了一年多,1991年10月24日才结案。为了严肃纪律,广灵县保险公司经理陈佩明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广灵县保险公司截留巨额理赔款,为何得不到有效制止呢?
不执行规定无人过问。山西省保险公司制定的工作纪律,广灵县保险公司几乎条条违反,但几年来无人过问。该公司的问题败露后,个别领导人竟然说:“我们系统都是这样,只要钱不装入自己的腰包,不算什么问题。”
保险理赔的随意性太大。保险公司在理赔的过程中有很大的伸缩性,加上保险法规不完善,保险条款不公开,保户出险后,赔多少,由保险公司说了算。该公司正是利用这一点,任意克扣保户的理赔款。如南村第二百货商店出险后,核定理赔3948.31元,但该公司只给了1224.31元。南村第二百货商店拿到这笔理赔款,还感到很满意。
上下串通,共同作假。1987年11月,该公司以“80摩托”外借摔坏为由,制造假案。对此,地区保险公司领导不但不加制止,还同意赔款3372元。
广灵县保险公司用截留的理赔款请客送礼,是典型的行业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威信。有关部门应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山西广灵县纪委 胡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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