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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让个体户打印保密材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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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1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不得让个体户打印保密材料
打字行业给文书工作带来便利,但也出现了值得注意的问题。近日,我在一家个体打字店看见当地一机关正在这里打印一份保密性较强的文件。类似情况,在其他地方也有发生。主要是有些党政机关打印的材料多,自己打印不过来,就把一部分材料请个体户打印,以至一些带有机密内容的材料被夹带其中。也有一些机关的办事人员无视保密规定,为了省力,将保密的文字材料送给个体户打印。有的个体打字人员随意将打印内容外传,造成不良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引起注意。
江苏南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杨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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