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1阅读
  • 0回复

广州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1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广州市各级检察机关
积极开展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
据新华社电 (《法制日报》记者刘国航、新华社记者周立宪)广州市各级检察机关改变单纯办案的思想,结合办案帮助发案单位改善管理,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
1990年和1991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947件,案值45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200多万元。随着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深入,广州市各级检察机关认识到,单纯依靠办案,并不能有效地遏制贪污贿赂现象发生,还必须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尽量减少违法犯罪发生。他们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省检察院的指示,从实际出发,探索预防工作的路子。
近年来,广州出现建筑市场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状况。一些包工头为能得到施工任务,给掌握基建实权的领导行贿。据统计,市房管局1990年至1991年底由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贪污、受贿犯罪案件有25宗28人,其中万元以上的有20宗。鉴于这种严重现象,市检察院反贪局预防处会同越秀区检察院经检科,选择受贿犯罪现象严重的房屋修缮公司下属的三分公司为整改试点,发动公司的干部群众对原三名经理、支部书记被包工头拉下水的案件进行剖析,从制度上和思想上查原因、找漏洞。经过走访,他们还配合公司制订了《关于使用民工队伍的规定》《关于重大问题决策的原则和程序》《工程款签发程序》等有关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