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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利用郊区温泉村温泉问题已作出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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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2-19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利用郊区温泉村温泉问题已作出决定
编者按: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读者来信专页”发表了“北京郊区温泉村温泉应该充分供群众利用”的来信后,中央重工业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都已来信答复。我们认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很周到,既照顾了当前群众的需要,又考虑了今后首都建设的需要。现在把这两封信摘要发表在下面:
中央重工业部来信答复说:今后该处疗养人员不断增加,温泉如由学校继续经管很不方便,也难满足群众需要。为了充分利用天然泉水,我们同意将温泉部分从小学划出,由当地人民政府掌管,并对学生及群众使用泉水的时间作适当的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都市计划委员会来信说:这个问题已提交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今年第五周联合办公时决定:重工业部职工子弟小学领导关系将来如仍属重工业部,在该部新建办公楼房落成后,本府可在该部新址附近另拨适当土地供修建小学使用,该小学现址即交本府筹建休养所,以便充分利用温泉。目前可先暂将温泉部分从小学划出。上述办法经重工业部同意后,该温泉即交由公园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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