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8阅读
  • 0回复

严惩侵犯人权违法乱纪分子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2-19
第3版()
专栏:政法工作简评

严惩侵犯人权违法乱纪分子
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常光华纵容所属公安人员侮蔑艺人,扰乱剧场,甚至滥用职权,任意逮捕拘押实验剧场干部的事件,说明了合肥市某些公安人员违法乱纪、欺压群众的罪恶行为已经发展到极为严重的地步。为了严整法纪,保护艺人应有的权利,中共合肥市委会决定开除常光华的党籍,合肥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他的职务并加以法办。这样处理是完全必要的、正确的。
常光华是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且为共产党员,对于所属违法人员,不仅不认真进行教育,不给以严正处分,反而采取了纵容和支持的错误态度,甚至滥用职权,侵犯人权,随便拘押剧场的工作干部。这是国民党反动统治所遗留下来的恶劣作风的残余。
常光华等违法乱纪侵犯人权的案件,暴露了某些公安机关干部对于艺术事业和艺术工作者的轻视态度:公安人员买票买不到,可以闯进剧场,任意破坏秩序;查户口时可以任意侮辱演员,逮捕演员;公安局副局长可以任意将剧场政治指导员“铐起来送到牢里去”。这种行为,和国民党反动派警察老爷们看白戏,打剧场、侮辱演员的恶劣行为,有什么两样呢?但是安徽省某些党政领导干部没有深刻认识这一事件的严重性,不按照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及时加以处理;他们在座谈会上竟以双方“各打五十大板”的态度来处理这个案件。这在实际上是对犯法的公安人员的纵容,同时也反映了他们对人民艺术事业的漠视。
合肥市部分公安人员这种违法乱纪的行为,并不是个别现象。有些地区,由于当地的文化主管机关对于戏曲剧场和剧团缺乏明确的管理制度,或是根本放弃领导,听其自流,以致公安机关对剧团剧场可以任意干涉。有些干部在思想上轻视艺人,对艺人不是采取耐心的团结教育的态度,而是采取强迫命令的粗暴态度,甚至不顾政策,胡作非为。这种情况严重地影响了艺人的生活和演出,影响了戏曲工作的发展。这是不能容许的。各地公安部门的领导机关应该通过这个事件,对所属干部进行思想教育,保证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