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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碰“钉子户”——记中共山西省稷山县委副书记石正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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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1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敢碰“钉子户”
——记中共山西省稷山县委副书记石正民
黄振廷 吕希汶 杨明有
清理违法建私房这项工作,在一些人看来,都是得罪人的棘手活儿。然而,中共山西省稷山县委副书记石正民,作为这项工作的主管,却偏不认这个理。
原县供销社主任孙某,一九八九年违犯城建规划,强行在县城稷峰大街旁建起私房,供销社的其他三户也仿效而行。年初清房办下达了拆除决定后,孙某仍迟迟不肯动手。
“群众现在盯着我们,对这样的‘钉子户’一定要拔掉”,石正民说,“否则,就会失去群众的信任,工作很难打开局面!”除让供销社负责人动员说服孙某拆除外,石正民先后三次亲自找孙某谈话,终于迫使对方拆除了违章所建楼房。
群众看到了县委惩治腐败的决心,纷纷起来检举揭发。违法违纪建私房的党政干部也坐不住了,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短短两个月时间,就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清房对象交纳了罚款,四十一户退出了多占的九十五间住房。与此同时,对违法建私房的八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已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去年八月,山西省清房领导组办公室向全省通报了稷山县查处违法建房经济案件的经验。一次,县上决定要查处某公司实权人物时,有人立即就放出风,说什么“查不出问题,看你们咋收场?”上面也有人打来电话,为其说情。石正民对此毫不理睬。又有人恐吓办案人员。石正民闻讯后,马上鼓励办案人员:“只要我们出于公心,秉公执法,有啥我顶着!”办案人员一鼓作气,终于查清了这一实权人物犯罪的确凿证据,使其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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