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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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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2-20
第1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解放前银钱业未清偿存款给付办法,业经政务院第一百六十六次政务会议通过。特公布施行。
此令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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