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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机修厂领导干部违法乱纪受到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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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2-20
第3版()
专栏:

抚顺机修厂领导干部违法乱纪受到处分
国营抚顺机修厂厂长江波(共产党员)、副厂长刘燊(共产党员)在管理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中长期采取资本主义的经营方法发生了一连串的违法乱纪的错误。他们对上谎报成绩,对下欺骗打击,沽名钓誉,假造劳动模范,制造落后定额,敲诈兄弟厂矿,骗取高额利润,使党和国家在政治上、经济上遭受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的生产管理,是建筑在工人阶级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的。作为国营企业的领导者,应该依靠和发挥职工群众的热忱和智慧,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为国家超额地创造和积累财富。这就是我们管理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企业的根本方法。但江波和刘燊却根本违反了这一原则,他们为了取得本单位的非法利润,在管理生产中,竟长期有意识、有计划地多估工时,多估工料。而且多估的比例有加无已。一九五零年一月至八月,估计的工时比实际工时高百分之五点零四,九月到十二月则多估百分之十四点三八。一九五一年一月到八月估计工时比实际工时高百分之十七点四五,九月到十二月则高出百分之六十五点八四,一九五二年上半年估计工时则高于实际工时百分之七十点九九。最高的甚至比实际工时要多两三倍。为了使估工员顺从他们,江波、刘燊曾几次对那些不肯多估的人员进行批评。说“估工过低会赔钱”。在估料方面也是这样。如去年一月至六月,铸铁件估料中,对砂箱用铁水估为五万二千五百四十公斤,实际只需一万九千四百九十七公斤。
由于过高的估工估料,就造成了一种假象:表面看起来似乎提高了劳动效率和节省了原料,而实际上,却造成很大的浪费,并且掩盖了生产任务一贯不能完成的真相。去年九月份还有一九五一年的工程八十件原封未动。其次由于估料过多便积存了一些“黑料”,出了废品,就可以用黑料顶上。如“劳动模范”富光斗班,一次就马马虎虎报销硬质合金刀二百多把。第三,由于多估工时,在工资问题上也造成了严重错误,有些没有完成任务、大量出废品的工人,也得到了很多超额奖励。如去年二月份分配给铸铁车间的一批任务是二十二万四千八百零九公斤,实际工时为九千九百二十六工时,车间估工是一万五千六百四十五工时。以后,该车间只完成了十九万一千八百零八公斤,很显然产量没有完成,但工人还得到等于五千七百一十九个工时的超额奖金。机械车间第四班去年二月份所得超额奖金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一百零四。这种超额奖金又是“大家分肥”,不是多劳多得,这就完全歪曲了国家的工资政策。
他们为了掩盖违法行为,隐蔽虚假的定额,去年六月份曾指示车间按厂估计的工时削减百分之三十,但是怕被工人知道,他们就叫各车间先后建立了两套估工卡片制度,一真一假;明账对上,暗账对下,这样来欺骗上级和本厂的工人。
他们对待兄弟厂矿委托的机械修配和加工,以各种各样恶劣的欺骗手段诈取高额利润:(一)将误作工程的工料费加在其它工程内。如人造石油厂订制水轮,验收时因不合格未收,他们把重作的工料费加在零件锅炉的工料内,名曰“本体费”,结果使人造石油厂订制一台水轮出了两台的钱。(二)随便要“急件费”。制钢厂订制某种钢锭模及保温帽,约定分四期交货,但已过期半年仅完成百分之三十。当制钢厂催促时,反索取百分之二十的加急费。(三)虚报工种、工序。有一个单位向他订制了某项工程,本来不用模型、铸铁、合金等工时,但计算成本时都给加进去了。(四)凭空“追加工时”。某单位订制某项工程时,原估铆焊是八千九百零两个工时,而实际工时是四千二百九十一个,最后反而给追加二十八个工时。(五)把废品卖给兄弟厂矿。(六)漫天要价。给胜利矿做煤溜子成本是三亿,但要价十三亿,完工后还追加工时。
他们长期以胡弄的态度对待产品质量,如技术科长王恒德提议用冷铸办法制造钢锭模子,经试制结果很不耐用。但王恒德和副厂长刘燊等却坚持用冷铸办法大量生产,使五百七十五个产品都成了废品,损失二十余亿元。又如制造某项产品,没有硬钢料,就以软钢代替,沾不上火,就用青酸加里沾火,只求表面硬度够,其实一用就弯。
为了本单位和个人的虚荣,江波、刘燊和党总支书记杜庆余等不择手段地“培养劳动模范”。去年该厂选出了九个市一级的劳动模范,就有四个不够条件。其中有个名叫富光斗的,品质极端恶劣,曾在国民党军队中做过通讯连的班长,长期隐瞒历史。在工厂里搞小集团,打击进步工人,虚报成绩。但是,该厂总支书记杜庆余竟把他评为东北大行政区级的劳动模范(因“三反”运动开始,东北总工会未开会研究,因此还不能成为东北大行政区级的劳动模范),给富光斗班配上全套苏联新车床,挑选得力工人到富光斗班去做工。杜庆余要求全厂党、行政、工会、青年团在工作计划和总结上,都把支持与“培养”富光斗班作为重点。他威胁工会主席说:“如果富光斗班垮了,工会要负责任。”他在党和群众团体的干部会议上说:“如果富光斗班垮了,不仅工会要负责任,青年团也要负责任。”这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江波、刘燊等不仅在管理生产上犯了上述一系列的错误,而且在提拔干部中也严重地违背了党的“德才兼备”的政策。例如他们把一个善于阿谀奉迎、品质恶劣的王恒德,提拔为技术科长,并准备提升为副厂长(但抚顺矿务局未予批准)。结果让这个坏分子利用职权拉拢私人,安插亲信(经他提拔的铆焊、铸铁、木型三个车间主任,都是他的亲信),并组成所谓“王家大院”封建小集团,排斥进步的工人。
去年八月抚顺矿务局发现了他们工作中的一些漏洞,曾派人去检查,江波、刘燊竟布置下面人员不准反映真实情况。刘燊并与王恒德秘密计划利用削减下来的工时,做增添设备和内修费用,向上级
“打埋伏”,后来经中共中央东北局派人去检查了三次才把问题弄清。
从上述事实看来,抚顺机修厂的领导干部江波、刘燊等的错误是极其严重的。这是一种严重的政治错误,是一种不可容忍的违法乱纪的行为。中共抚顺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经东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对投机分子王恒德予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对厂长江波、副厂长刘燊给予党内开当从警告的处分,并建议行政上予以撤职处分;对总支书记杜庆余予以撤销总支书记职务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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