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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人大常委会实行议定事项反馈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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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怀远县人大常委会
实行议定事项反馈制度
本报讯 安徽省怀远县人大常委会建立议定事项反馈制度两年多来,收到较好效果。
两年前,这个县境内的几条主要公路上,公安、交通等部门设置的检查站过多,群众对“运输难”“行路难”意见很大。1990年,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要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并将办理情况向下次常委会议汇报。会后,县政府即安排一名副县长负责,经过近两个月时间的整顿,将原来的31个检查站撤并为4个检查站,并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群众很满意。1991年10月,县人大常委会还就审计几家企业的经营情况、落实城关镇城建环保体制等事项,要求县政府办理。12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办理情况的汇报。
实行议定事项反馈制度,既有利于人大常委会提高会议质量,依法行使职权,也有利于“一府两院”接受监督,改进工作。
(绍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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