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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维护国家利益 不畏强暴献出生命张萍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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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21
第2版(经济)
专栏:

坚持维护国家利益 不畏强暴献出生命
张萍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本报沈阳2月19日电 记者段心强报道:今天,东北电力总公司开原供电局女抄表员张萍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为维护国家利益坚持原则,不畏强暴,英勇献出生命。
张萍今年25岁,1983年参加工作。8年来她坚持为人民做好事,一直做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为了国家利益敢于坚持原则。在她工作的8年中,发现违章窃电户41家,为国家追回电量34990千瓦时,补收电费5482.7元,罚款10766.22元。1991年10月9日,她坚持对窃电户郑守敏罚款而惨遭杀害,以身殉职。
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张萍为革命烈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她“舍身为公优秀职工”称号和“五一”劳动奖章;能源部、中国水利电力全委追授她为“模范青年工人”称号;东北电管局、中国东北电力总公司和水利电力工会东北电力工委追授她“不畏强暴的电业卫士”称号。东北电力总公司还设立企业舍己为公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从中支出1万元,以烈士遗孤的名字存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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