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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提请审议税收征收管理法草案王丙乾就草案的结构及主要内容等予以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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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21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提请审议税收征收管理法草案
王丙乾就草案的结构及主要内容等予以说明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鹏向今天举行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提交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草案)》的议案。李鹏在议案中指出,制定此法是为了完善税收法制建设,保证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在受国务院委托对税收征收管理法草案作说明时说,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税收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目前由税务机关组织的收入一年近3000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90%以上;税收直接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已广泛地介入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处于各种利益分配矛盾焦点上,偷税与反偷税、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十分尖锐、复杂。这种形势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现行的《征管条例》已不完全适应这种形势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主要是:(一)现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不统一、不规范。(二)税收征管手段不完善,不利于依法治税和保证财政收入。(三)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需要。(四)现行征管法规的法律效力有待提高。因此,制定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对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国家的税收权益,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他说,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是:(一)以现行的《征管条例》和各个涉外税法以及国务院近年来加强税收管理所制定的一些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二)根据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对税收工作的要求,总结、吸收近几年来税收征管工作的经验;(三)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税收征管的有益做法,本着必要与可行的原则,对现行税收征管法规的内容进行调整、充实,使其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四)通过立法,使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司法监督,同时力求使一切与税收有关的社会行为都纳入法制轨道。王丙乾还就这部法律的适用范围、草案的结构和主要内容、与现行税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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