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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送“祸”下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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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22
第2版(经济)
专栏:来信

不要送“祸”下乡
大篷车、货郎担下乡推销商品,方便农民群众,本是商业部门的优良传统,也是当前改变“官商”作风和扩销增效的主要手段。可是,时下有的商业部门却利用农村的消费水平不高和求廉的购买心理,打着优惠推销的幌子,任意将一些劣质电视机、录音机和电风扇等家电商品销往农村,蒙骗消费者,使农民群众大受其害。如衡东县草市镇农民张清桂,用一年多的积蓄买了一台43.18厘米黑白电视机,使用不到20天,先后三次进城“诊病”,共花去修理费165.7元。
如此“送货下乡”,实为“送祸下乡”,既使农民蒙受经济损失,影响农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也损害了国营商业的信誉。如此“送祸”下乡,实该引起商业主管部门重视,以便把质优价廉、农民急需的商品送到农民手中。湖南 刘功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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