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读者孙广和来访,反映洛阳市孟津给水设备厂——说话不算数 货劣服务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2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访纪要

读者孙广和来访,反映洛阳市孟津给水设备厂——
说话不算数 货劣服务差
最近,辽宁辽阳市个体业主孙广和到本报来访,反映河南洛阳市孟津给水设备厂生产的骨粒设备不合格,售后服务差的问题。来访人说:1991年7月下旬,我从报纸的广告中得知河南洛阳市孟津给水设备厂生产骨粒设备,便打算购买一套。我先与该厂驻洛阳联络处联系。8月19日,我收到该厂销售科的来信和一份建骨粒厂可行性参考书。据参考书介绍,每公斤杂骨保证生产0.7公斤骨粒、0.2公斤骨粉和0.05公斤骨油。产品质量保证达到出口标准。9月14日,我到孟津县详细了解了该厂的生产情况和设备性能后,便与厂方签订了经过公证的购销合同,购买一套骨粒设备,货价17000元,运费600元。合同规定保修3年,供货方指导安装调试,负责技术培训,生产合格产品。我于10月14日办完交款手续,可是厂方迟迟不发货。我给厂方打电话催货,经办人很不耐烦。我按该厂电报挂号两次给他们拍加急电报,均被退回,说是当地无此代号。我给厂长发快件信也无回音。厂方的态度远不像付款前那样有信必回,有问必答了。无奈,我于12月3日亲临孟津与厂方交涉,厂方才答应马上发货。设备于12月11日运抵辽阳。我买的设备带有容器,可容器没有运来。该产品没有出厂合格证书,连说明书也没有。设备运到了,可是安装设备的技术人员又迟迟不来。经过几次拍加急电报和打长途电话催促才来人。设备安装好后开始试生产,根本不能出产品。我要求该厂技术员与他们厂联系,请该厂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帮助解决问题。他答应后却偷偷溜走了。我又给该厂打电话请厂里来人解决问题,他们不仅不来人,态度还非常不好。
我们这里骨资源很丰富,本想办一个骨粒加工厂发家致富,没想到由于洛阳市孟津给水设备厂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不仅不能发家致富,反而给我带来了严重损失。为办厂我已花了3万多元,这笔款是借私人的。现在债主见我生产不出产品,逼我还债。我正面临倾家荡产的危险。为此,请求有关部门督促该厂尽快解决问题,退回货款,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报记者 王永明接待整理
编后
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用户的权益,这是每一个企业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优质的产品和周到的服务,会使企业赢得用户的信赖,扩大产品的销路,最终是双方互惠互利。而那种用欺骗手段坑害消费者的做法,既是自毁声誉的短期行为,又是侵犯他人利益的违法行径,必然会受到惩罚。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望企业的领导经营者们三思。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