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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禁贩、禁吸、禁种并举我国禁毒工作取得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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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实行禁贩、禁吸、禁种并举
我国禁毒工作取得成效
本报讯 记者何伟报道:1991年,我国禁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缉毒和戒毒工作进一步加强,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活动,为在两三年内遏制住毒品泛滥势头,进而从根本上消除毒品祸害,开了一个好头。
国家禁毒委员会秘书长、公安部副部长俞雷最近向记者发表了谈话,介绍了国家禁毒委员会成立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他说,国家禁毒委员会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1991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去年6月成功地召开了全国禁毒工作会议。针对当前国内毒品犯罪的形势,提出了禁贩、禁吸、禁种“三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制订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倡导禁毒工作的综合治理,有力地推动了禁毒斗争在全国范围广泛深入开展。
——进一步加强了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查缉工作,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活动。执法、司法部门坚决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1990年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严格执法,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去年一年,全国公安机关和海关共查破毒品案件8395起,查获海洛因1959公斤,鸦片、大麻、吗啡、“冰”(去氧麻黄素)等2800多公斤,制毒配剂近50吨,抓获毒品犯罪分子18000多名,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刑罚,有些罪行严重的被依法判处死刑。
——大力加强禁毒宣传工作。重点是宣传国家禁毒法律,宣传政府禁毒的决心,揭露吸毒的危害,以努力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
——加强禁吸戒毒工作,努力控制吸毒的发展蔓延。据不完全统计,1991年全国强制戒毒41227人次。
——积极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国家禁毒委员会积极支持和参加联合国禁毒署倡导的“金三角”毗邻地区国家的禁毒合作。中国缉毒执法部门对待缉毒办案和情报线索协查的国际合作,一贯采取积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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