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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仲裁制度在我国开始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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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24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技术合同仲裁制度在我国开始实施
本报讯 最近,经国家科委批准,上海、天津、广东、湖北、四川、陕西、郑州等省市相继成立了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这是我国第一批技术合同仲裁机构。
据悉近期还将有一些省、市将成立技术合同仲裁机构。技术合同仲裁机构的普遍建立,对更好地贯彻执行《技术合同法》,正确处理科技争议纠纷,促进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技术合同仲裁是我国仲裁制度改革的产物。它首次在国内采用设立仲裁员名册的作法,实行协议仲裁,仲裁不受地域和级别管辖的限制,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这种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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