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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需要安静的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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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人们需要安静的环境
噪声是一种社会公害,我国已把它定为环境污染四害之一。如果人们长期在强噪声环境里生活,不仅会产生心绪不宁、工作效率低下、疲倦失眠、语言联络困难,还会引起头痛、耳鸣、血管痉挛、消化机能减弱,从而导致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以及神经官能症等。广大群众对于这种污染深恶痛绝。
1989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以及疗养区、风景名胜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禁止使用大功率的广播喇叭和广播宣传车(第32条);禁止在商业活动中采用发出高大声响的方法招徕顾客(第33条)。然而,仍有一些单位或者个人置法律和公德不顾,对人们的呼声漠然处之,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排放噪声。尤其在公共场所,本来就人声嘈杂,可是还有不少单位(尤其是商店)给噪音推波助澜,不分场合地高声播放音乐,不仅影响他人而且影响自己的健康。噪音实在烦人、害人。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它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令造成噪音污染的单位和个人纠正,采取措施,排除噪音危害。
人人都有享受安静、文明的权利。给人们一个安静的环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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