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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婚姻法的通俗书刊、图画的发行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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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2-23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加强宣传婚姻法的通俗书刊、图画的发行工作
林萼生来信: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已决定三月为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在这个运动月中如果重视和充分地运用通俗的书刊、图画进行宣传,将会收到很大效果。
去年福建各地新华书店配合婚姻法宣传,光是
“婚姻法图解通俗本”一书,即发行了五十四万多本,受到广大群众热烈欢迎,对宣传和贯彻婚姻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蒲田二区芳山乡青年女子方珍玉,她的母亲给她找了一个年龄比她大好多岁的对象,她虽然不满意,但不敢大胆地提出反对。在冬学中她学习了“婚姻法图解通俗本”以后,认识了婚姻应由自己作主,父母不能包办,她便坚决地拒绝了这项婚事,后来和另一个青年男子自由恋爱了。福清县一区洋浦乡一对青年男女张高温、张宝珍发生恋爱,受到群众无理指责,他们看了“婚姻法图解通俗本”,知道自由恋爱结婚是合法的,便鼓起勇气去见区长,得到批准。区长并拿这个事例教育了很多群众。我希望各地新华书店加强宣传婚姻法的通俗书刊、图画的发行工作,使它们发挥更大的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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