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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等委员在政协大会发言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尊重人权反对任何国家利用人权干涉我国内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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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28
第4版(要闻)
专栏:

刘春等委员在政协大会发言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尊重人权
反对任何国家利用人权干涉我国内政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刘春、丁雪松、周觉委员今天在全国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大会联合发言中提出,人权已是今天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一个重大问题,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人权,并在实践中不懈地致力于人权的尊重和维护。
发言说,中国人民从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出发,一贯认为,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独立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同样,人之不存,权将焉附?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也是一个最朴实的真理。发言说,中国人民为争取国家的独立、人民的生存权,同帝国主义侵略者进行了一个多世纪不屈不挠的斗争,最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终于赢得了胜利。今天,中国人民已经摆脱了食不果腹、衣不蔽体、饥寒交迫的悲惨境地,中国人民的生存权获得了基本解决,这是中国政府和人民为争取和维护人权的巨大成就,也是对世界人权的重大贡献。发言接着指出,二次大战后,遭受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统治压迫的广大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和人民,掀起波澜壮阔的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自决的斗争,这从根本意义上来说,就是争取人民生存权的斗争。他们的胜利,为人类实现人权这一崇高目标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性功绩。
发言说,现在,西方国家某些人士对中国讲生存权是首要人权有一种误解,有的故意加以歪曲。他们说什么,中国只主张生存权,不重视、不维护公民的政治权利。事实胜于雄辩。这种混淆是非的说法,是不值得一驳的。
发言说,中国人民在争取独立权、生存权的同时,早就举起了争民主、争人权的旗帜。现在我们政协的许多人士,就是积极从事争取民主、人权的战士。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同时,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体现人民民主的两项基本政治制度。它保障了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保障了各社会阶层、各人民团体和各界爱国人士,都能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
发言提出,中国一直重视公民的政治权利。中国宪法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公民除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还享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通信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等自由权利。中国没有新闻检查制度,没有思想犯、政治犯。法律规定,仅有思想、仅因持有不同政治观点而没有触犯刑律的行为,在中国,不构成犯罪。中国刑法中规定的“反革命罪”,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即那些不但具有推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而且有触犯刑律的行为。像这样的法律规定,在当今世界上,可以说,几乎所有国家,不管是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概莫例外。极力推行“人权外交”的美国就是利用一些法律,用其手中掌握的专政手段,对劳动阶级及其进步组织进行残酷镇压和迫害。《美国法典》第2385条规定,“任何人蓄意或故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武力或暴乱或通过暗杀政府官员,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或任何州、领地、特区或占领地政府,或任何下级政治机构的政府;任何人企图导致推翻或摧毁任何上述政府而印刷、出版、编辑、发表、传递、出售、分发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的或印刷品,……均应判处最高2万美元罚款或最多2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刑满后5年内,不得被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代理机构录用”。美国对自己的不光彩的人权纪录闭口不谈,而对中国和其它发展中国家的内部事务,却指手划脚,说长道短,横加干涉,甚至施加种种压力和制裁。这种对人对己采取迥然不同的人权标准和态度,难道不是妄图以自己的价值观念、人权模式强加于人吗?!难道不是强权政治表现的一种形式吗?!
发言说,新中国成立以来,不仅积极维护和促进本国国内的人权,而且还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活动,并对国际人权的维护作出了自己的努力。我们愿意就人权问题同别国进行公正的、平等的、互相尊重的讨论,以消除误解和各种不正常现象。但是,我们反对任何国家以其价值观念、人权模式强加给中国人民,反对以人权对中国施加压力、作为发展国家关系的条件,反对利用人权干涉我国的内政。
发言指出,现在世界上有一种奇谈怪论,说什么“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不干涉内政原则已不适用于人权问题”,等等。这种说法直接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是殖民时代的强权政治在新形势下的一种翻版。人权在本质上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人权只有通过一个主权国家的法律、规范、措施,才能得以实现。“人权高于主权”和“干涉内政有理”这类论调和主张,说穿了,是某些大国为推行其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而进行的反动的舆论宣传,它毒化了国际气氛,危害着国际和平与安全。
发言奉劝西方那些“人权卫士”不要再逆历史潮流而动,一意孤行,继续干那些损人利己或损人而不利己的事情了。因为那样做,中国人民不同意,发展中国家人民不同意,世界人民也不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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