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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农民一个“明白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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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07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给农民一个“明白本”
夏珺
在黑龙江的一些农村,村干部或农户手中有一种特别的“本”,农民应该承担哪些费用、谁主管、谁来收、多大范围、收多少钱,上面写得是“小葱拌豆腐——一青(清)二白”。农民们管这个叫“明白本”。谁来收费,农民们一翻“本”就明白该不该交,本上有的,就交;本上没有的,对不起,“拜拜吧,您呐!”这个“本”是根据省人大制定的《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编印的,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明白本”又是“撑腰本”、“壮胆本”。据说,类似这样的“本本”,河南、四川等地方也有。
好一个“明白本”!“明白本”好就好在“明白”。它把政策交给群众,增加了透明度,哪些是合理的负担,哪些是不合理的摊派,白纸黑字写得明白,农民心中有数。你想搞点“猫腻”随便掏农民腰包,没那么容易。我们的农民最通情达理,有很高的社会主义主人翁精神,对合理负担,他们是不说二话的。
“明白本”还有利于民主监督。有的地方以此为突破口,建立了农村财务监督制度,每月一审计,每季公布一次账目。比如黑龙江省龙江县的一些乡村规定了每年招待费用的指标限额,如节余,按一定比例奖励村干部;若超支,除超出部分由村干部自己承担外,还要处以罚款。这就比较有效地遏制了胡吃海喝的歪风,也提高了村干部的威信。
各地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精神,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有所缓解。但在一些地方,问题仍比较严重,政出多门,八方伸手,巧立名目滥收费,据说还有什么“扭秧歌费”、“夫妻恩爱费”等等。农民们对此很反感。
去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标志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已步入法制轨道,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已有法可依。但从“有法可依”到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需要有相应的可操作的手段加以落实。在这方面,“明白本”不是可以给我们一点启发,让我们更“明白”一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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