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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格平同志逝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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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29
第4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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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格平同志逝世
本报讯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优秀的民族工作领导者之一,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刘格平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992年3月11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9岁。刘格平同志的遗体于26日按回族习俗安葬。
刘格平1903年8月出生在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大堤东村,回族。他1923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曾任顺直省委特派员,津南特委书记、组织部长兼军委委员,中共天津市工委书记,山东省回民协会筹委会主任,华东局民运部副部长,渤海区党委副书记、渤海军区副政委、渤海区南下干部支队党委第一书记兼政委,华东人民革命大学副校长、党委书记等职,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期间,他在组织津南庆云县群众反霸斗争,领导津南地区的马颊河民工准备暴动时先后两次被捕。在狱中,他坚贞不屈,积极领导狱中党员开展了绝食等各种形式的斗争,表现了共产党员的大无畏英雄气概。
刘格平1949年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被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1952年以后,刘格平先后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民族学院院长、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政府主席、区党委书记处书记、代理第一书记、山西省副省长、山西省革委会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山西省军区第一政委,北京军区政委等职,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了力量。
刘格平是中共第八届、第九届中央委员。
刘格平在近70年的革命生涯中,不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努力工作,艰苦奋斗,顾全大局,勇于奉献,忠于党和人民,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他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他为各族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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